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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大多维发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21-10-1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近年来,海盐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从任前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行政评议、法治宣传等方面入手,谱写了法治海盐新篇章。

  一是以人为本,提升政府部门“一把手”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修订《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对任命干部参加任前考试作出明确规定。在嘉兴市率先启用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系统,实现法律知识考试无纸化、标准化、客观化,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抓住任命干部在常委会上表态发言、向宪法宣誓这两个关键环节,不断增强任命人员的“接受人民选择”意识、“向人民承诺”意识和法治意识。实行人大任命干部向常委会述职制度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本届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9人次,其中140人次任命干部向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和满意度测评。

  二是制度引领,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范性。先后制定《海盐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海盐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海盐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引》,对备案审查的范围、原则、标准及后处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章可循。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意见》,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向常委会和人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对“县委决策重点、政府工作着力点、社会关注热点、行政执法难点”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组织专题调研,确保审查效果。2020以来,累计对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报送的规范性文件35份进行了严格审查,事前审查中共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全部得到采纳。

  三是创新监督,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出台《海盐县人大常委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实施办法》,要求政府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今年,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政府法治工作报告。积极探索在镇(街道)中推动落实政府法治建设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增强基层政府法治意识。在嘉兴全市创新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监督方式,制定《关于在行政机关评议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的若干意见》,依托第三方(海盐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开展“体检”。2020年以来,已对4个政府部门开展依法行政专项评议,有效提升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是多措并举,提升法治宣传的形式和效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在县传媒中心设立嘉兴市首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基地,并联合海盐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共同主办《法治海盐》普法电视栏目,通过面对面访谈、普法栏目剧或专题片播报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截至目前,《法治海盐》普法栏目已开播22期,打造了具有海盐辨识度的法治“金名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部门评议,依托人大代表小组进部门、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等,推动提升司法部门公正司法、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利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优势,借助人大代表联络站、智慧人大系统以及钉钉、微信等载体,积极向群众普法释法,推动提升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10/t20211015_92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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