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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10-1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10月9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尹力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听取福建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宁,省政协主席崔玉英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落实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重大改革事项。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紧密结合福建实际,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打造一批具有福建标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改革品牌,以改革新突破增创发展新优势,为建设新福建、谱写新篇章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林改策源地优势,紧密结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化新时代林业改革,改出林业生态高颜值、林业产业高素质、林区群众高收入,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要进一步健全生态建设与保护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守好生态安全屏障。要促进林业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大力推进新技术应用,优化林业金融服务,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在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上实现新的突破,推进三明、南平、龙岩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林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

  会议强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要准确把握定位,聚焦监督政府管理国有资产情况,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履行好人大的国有资产监督新职责新任务。坚持依法监督,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作为履行监督职责基本方式。注重监督实效,推动人大监督和预算管理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有机衔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经济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要把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作为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福建省国有文艺院团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让文艺院团“活”起来;大力培育引进名师大家,加强院团业务骨干特别是青年人才的培养,完善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等政策机制,让文艺人才“强”起来;健全扶持优秀剧本创作的长效机制,深入挖掘福建红色历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让文艺作品“亮”起来。

  会议强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着力精细管理,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着力健全配套,抓紧编制完善分类标准,优化布局设施设备,加快构建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着力习惯养成,从一点一滴做起、从青少年抓起,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省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7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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