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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大“三项举措” 监督垃圾分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1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为助推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加强制度保障、提升处置能力、强化日常监督三项工作,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和处置水平提升。

  一、抓好宣传贯彻,加强制度保障。一是积极助推垃圾分类制度标准制定工作。乐清市人大多次召开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专题座谈会,召集职能涉及的多个部门参会,督促政府严格落实各部门责任,推动城镇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等一系列制度标准出台,有效保障了垃圾分类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二是助力完善垃圾分类顶层设计。进一步抓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联动温州市人大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加快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加强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点落实,有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落地落实。

  二、开展多元监督,提升处置能力。一是开展多元复合监督。近三年来,乐清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农村环境整治专题调研、垃圾处理专题询问等多项工作,将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列入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评议和满意度票决。二是推动项目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紧抓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处置能力建设专题视察,以全市重点垃圾处置项目为抓手,开展针对性持续监督。截止目前,飞灰填埋场、餐厨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市区中型垃圾中转站等重点项目已建成投用或进入试运行阶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和建筑垃圾消纳项目已纳入规划开工建设,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固体危废处置全覆盖,基本保证实现生活垃圾产处平衡。

  三、依托履职平台,强化日常监督。一是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全体市人大机关干部发挥工作优势,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全员上路巡街,以“文明乐清”APP为载体,通过“随手拍”上传身边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整改完善,提高垃圾分类监督实效。二是完善垃圾分类人大联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同步开展市人大代表和各镇(街道)人大(工委)视察监督,同时组织代表拍摄《全市垃圾处理工作》专题片在询问会上播放,会后组织代表拍摄《垃圾治理代表在现场》电视节目对职能部门所作承诺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10/t20211009_92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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