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法治 > 正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2002年1月20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变通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xizangrd.gov.cn/jyjd/4044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