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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展执法检查时强调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日前,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轶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大连、铁岭、沈阳、阜新四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听取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情况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对各市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做工作给予肯定。

  执法检查组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和实现,关系到营商环境优化和高质量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反不正当竞争法》正确有效实施,努力建设“法治辽宁”“诚信辽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为目标,打造让企业家放心创业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执法检查组强调,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运用好《反不正当竞争法》,按照谁主管、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以案释法,明晰违法成本,增强自律意识,让所有市场行为都运行在法律的范围内,杜绝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网络不正当竞争等现象发生。三要认真研究数字时代不正当竞争手段的新变化新趋势,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查处网络和实体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四要强化执法,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信息共享,规范电商、微商、直播带货等网络营销的合法秩序,最终实现公正执法。五要持续学习研究市场的发展方向,健全法律体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实现辽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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