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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机关披露立法过程:每一部法律的出台都装满了民意

发布时间:2021-09-27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第67个年头。作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安排和实践,无不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在17日举行的“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集体采访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了人大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设立的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6年来,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完成了50余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1000余条来自老百姓的意见建议从这里直达国家立法机关。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是在这里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全过程民主”的重要论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介绍说,目前,像虹桥街道这样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扩大到22个,涉及21个省(区、市),极大推动了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头系着基层群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提供了有效途径。截至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就115部法律草案、年度立法计划等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6700余条,法工委对这些意见建议都认真地研究,许多好的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

  立法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立法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有统计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93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有约110万人次提出300多万条意见建议。

  童卫东说,从立项、起草、审议,到通过,立法的各环节都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可以说,每一部法律的出台都装满了民意。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各级人大代表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化安排。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翟炜介绍说:“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以及委员长在常委会会议期间主持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已经成为制度化安排。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了13次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660多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各专门委员会探索建立对口联系代表机制,去年邀请50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调研、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工作。”

  今年3月的全国人代会上,坚持全过程民主被写入新修改的全国人大组织法中。据悉,今年还将对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措施和要求,为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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