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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杨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黄平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申报及普职互通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

  一直以来,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尤其是中职学校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服务我省“三大战略”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六大产业基地”建设,精准指导各职业院校落实专业动态更新要求,不断优化专业布局,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深入贯彻教育部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部署安排,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文件精神,明确要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不超过5个大类25个专业,中职学校专业设置不超过3个大类15个专业,最大程度避免各职业院校专业同质化问题,提升专业竞争力。

  目前,黄平县中职学校已开设医药卫生大类(护理)、教育与体育大类(幼儿保育)、财经商贸大类(电子商务)、装备制造大类(汽车制造与检修)、交通运输大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个大类5个专业,专业设置已超过3个大类15个专业,且黄平县中职学校在专业教师配备和实训室存在短板,不能满足酿酒工艺与技术专业的教学要求,不具备开设该专业条件。若黄平县中职学校需申报酿酒工艺与技术专业,应在优化原有专业设置的同时,补齐专业教师配备和实训室建设两个短板,待条件成熟后再申报。

  二、关于民办中职学校“普职互通”的情况

  一直以来,省教育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特色教育强省和技能贵州建设,大力推进教育领域改革开放,特别是通过以市(州)为单位开展区域试点,指导贵阳、遵义、铜仁、黔西南州、毕节、安顺6个市(州)制定“职普互通”实施方案,通过在中职学校开设“职普互通班”、在普通高中渗透职业教育等方式,探索职普教育资源互通、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课程互学、教师互聘等办学模式,推动“职普融通”试点取得实效。经统计,“职普互通班”试点人数达2.4万人,满足了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职普互通“高速公路”有序运行。

  在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配置教育资源,统筹推进职普融通,在贵阳、毕节、黔东南州等市(州)办学条件成熟、发展水平高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中稳步扩大“职普互通班”试点,精心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志愿填报互通、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学科互学等试点工作,将“职普互通班”比例从原来的2%提高至10%,进一步优化职普课程设置,推动课程融通、升学融通,为学生在不同成长阶段提供多样化选择,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效衔接、融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11/t20241113_86063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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