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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高位推动促就业。一是工作启动早。2023年12月底省教育厅联合省人社厅和工信厅召开全省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动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二是组织保障全。省政府出台“1+4”促就业工作文件,省教育厅印发24条工作措施,省直23个部门共同组建就业工作专班,省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办公室研究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5条,全面促进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三是渠道拓展广。深入推进校园招聘常态化,省级牵头开展“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春季攻坚促就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等16场系列招聘会活动,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各高校每周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至少举办1场大型综合招聘会。截止目前,各高校累计举办各级各类招聘会1281余场,提供市场化就业岗位15万个,全面构建政校企联动,多方协同,多点突破的工作格局。

  二、多措并举促就业。一是完善创业服务。印发《贵州省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集中开展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解读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用人单位对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二是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实施“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四项重点工程,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培训服务,截至2024年4月,全省共开展高校毕业生群体职业技能培训3316人次。三是加强困难帮扶。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指导高校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贴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扶。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培训项目,指导我省10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精心组织“宏志助航计划”培训项目,提升困难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学年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500元/人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13亿元惠及毕业生14.18万人。

  三、全面支持促就业。一是鼓励支持灵活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的2/3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二是加强创业创新扶持。实施“马兰花计划”。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截至2024年4月,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2924人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可按规定申请贷款最高30万元,财政给予部分贴息。2024年一季度,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32亿元,其中为121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97.70万元;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从2年内放宽到5年内。2024年一季度,全省新增发放自主创业补贴 560.5万元,其中为22名高校毕业生发放 11万元。三是搭建创业平台。认定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培育、引导、扶持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运行、树立示范带动,鼓励支持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入驻孵化基地创新创业。截至目前,我省县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共135家,其中,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家,省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0家。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11/t20241113_86063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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