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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李多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麻江等第一批重点创建县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快麻江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工作

  在厅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厅相关处室及时会同赤水市、麻江县和荔波县3个县(市)制定了义务优质均衡发展启动会议方案、拟定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责任书和攻坚行动方案,截止目前,3个县(市)均已召开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启动会和印发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攻坚行动方案。厅分管领导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和26日参加了麻江县、荔波县和赤水市的启动会,进行了业务指导和提出了工作要求,并代表省教育厅与3个市(州)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现场签订了义务教优质均衡发展责任书。

  (一)对标查找短板弱项。查找短板弱项既要逐校梳理查找,从县域整体层面去梳理,既梳理人财物保障方面的,更梳理管理、激励方面的短板弱项,切实找准制约优质均衡发展的短板弱项,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梳理:一是对照基本均衡发展指标,逐校查找未达标的指标。二是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逐校对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31项指标查找未达标指标。三是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逐校对照攻坚清单5个方面20条查找未达标的指标。

  (二)对标制定整改措施。要求针对查找出的短板弱项,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提高措施,主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强化统筹谋划。既要考虑每个学校的面临的现实困难,更要从县域层面整体推进出发,制定一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管用、实用的关键措施;既要考虑补起每一所学校现有短板弱项,更要考虑到优质均衡发展更加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消除校际质量差异方面要找准管用措施和进行有效监测。二是强化责任区分。区分县级政府、县级政府组成部门、教育局及其内设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及中心校和义务教育学校等多个层级,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补齐每一项短板弱项均有人负责。三是强化时间划分。创建县要力争通过3年时间的持续攻坚克难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条件,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限。

  (三)对标优化创建方案。要求创建县根据查找短板弱项和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县域义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存在短板弱项、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组织领导、综合保障等部分)。

  二、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创建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专业服务。各相关市州教育局要组织专业力量,根据创建县义务教育发展现状,提供跟踪专业指导服务;各相关县也要组织专业力量,定期深入乡镇、学校开展专业指导,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三)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各市州教育局成立专项督导领导小组,重点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创建工作统筹职能职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具体抓落实的职能职责和创建工作方向和举措是否符合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等进行督导。各相关县区成立专项督导小组,重点督导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责任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组织实地调研。相关业务处室深入到3个县(市)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摸清发展基础和相关底数,特别是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各项指标的现状,“一县一案”制定整改和提高措施,进一步细化时间表和任务。同时,2024年每月到3个县(市)开展至少1次实地指导。

  (二)细化责任分工。由厅基教处牵头,以省教科院为主组建教育教学指导队伍,为3个县(市)进行教学诊断和业务指导;以厅规划处为主指导3个县(市)改善办学条件;以厅财务处为主指导3个县(市)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以厅教师处为主整县推进对3个县(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开展全员培训;以厅装备中心和电教馆为主指导3个县(市)补齐和管好用好教学设施设备;以厅监测中心为主指导3个县(市)做好质量监测,组织开展省级质量监测和参加国家质量监测。各业务处室同步指导市(州)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三)开展过程督导。紧扣2025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目标,强化过程督导,2024年9月,以市州为主,采取县级自评和市州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3个县(市)优质均衡发展指标达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价;2024年12月,省级组织对3个县(市)优质均衡发展指标达成情况进行初评;2025年3月,组织省级评估验收。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11/t20241113_86063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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