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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大: “一报三审”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发布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为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顺利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完善报备、审查、纠错制度。今年,南昌县人大以“一报三审”的工作方式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建立联动机制,做到“有件必备”

  2024年4月,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通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和备案的对象、范围、时限及格式标准等,提示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按照法定的时限、格式和要求做好报备工作。明确“一府一委两院”每月报备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避免迟报、漏报现象。同时,实行以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文件清单月报为抓手,精准掌握县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底数和动态,“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不需经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要求主动报备基础上,通过查阅其发文目录等方式比对甄别,确保全口径掌握备案审查底数。

  今年,备案审查“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报备的规范性文件70件,向市人大报备县人大通过的决定决议7件,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权威和尊严。

  细化“三审”机制,确保“有备必审”

  建立“初审—复审—会审”三级审查机制,弥补审查角度单一、审查深度不够的问题。法制委按照程序和要求,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初次审查,对格式和文字进行审查,并就文件涉及的委办填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分送、反馈登记表;其它委办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即复审,主要对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否相符或者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审查;由南昌县法律顾问团7名成员组成备案审查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联合审查即会审,主要审查规范性文件与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问题以及其他明显不适当的情形。

  增强审查实效,坚持“有错必纠”

  抓实审查结果,完善纠正方式。在规范性文件纠正的方式方法上,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注重审查的实效性。采取制定机关补充发文、重新发文、列入年度处理计划、限期修改等纠正方式。9月份,开展了全县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对现行有效的4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5件涉企规范性文件,其中对2件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个别条款予以修改。(南昌县人大黄来香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4/11/11/0206941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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