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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人大:评议重实效 监督“有疗效”

发布时间:2024-11-16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近年来,滨州市沾化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促进相关部门单位提高工作质效,更好依法履职尽责。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成立制度修订工作小组,对22项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其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明确了评议工作的对象、组织、步骤及结果运用等内容。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详细制定评议工作方案,确定被评议对象,并组建6个评议工作调查组,切实做好评议工作具体安排,确保评议工作落实落细。

  深入调研摸清实情

  6个评议工作调查组通过深入基层群众、走访相关部门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听取基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力求评出真实情况。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和被评议对象所属部门干部职工,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并与部门干部职工进行个别座谈。

  在对“两官”进行评议时,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案件查阅组,对被评议对象一年来主办的案件进行评查。通过调查走访,评议调查组以实例、数字、问题为证,给每个被评议对象撰写评议调查报告,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多方测评红脸出汗

  评议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将评议调查报告和被评议对象工作报告作为投票测评参考,印发给参加履职评议的22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被评议对象的履职(工作)报告后,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并现场公布评议结果。“通过对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我们听到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建议。这是对法院工作的一次深层检验,我们将认真扎实进行整改,推动法院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履职评议结束后,区法院院长说。

  跟踪整改作风改进

  评是手段,改是关键。履职评议结束后,评议调查组结合调查情况和测评成绩,形成最终评议意见,呈报区委,反馈给被评议对象。被评议对象根据评议意见积极改进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改进工作方案和整改情况。评议调查组跟踪检查被评议对象的工作改进情况,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主任会议审议后仍不满意的,常委会会议将提出专题询问。

  通过履职评议,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推动政府整体工作效率提高,为沾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责编:屈庆硕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0/202411/7b2df89f-8bc6-44f5-b849-e99cd7e969f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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