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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0-04-16 作者: 来源: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杨景海检察长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四大活动”为抓手,坚持“巩固、深化、提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