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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打通用气“最后一公里”,点亮海岛居民“小确幸”

发布时间:2024-11-0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法者,治之端也。”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是全省上下的共同责任。

  多年来,浙江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自主性、创制性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立法队伍,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奋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推出“立法工作巡礼”栏目,集中展示浙江省各级人大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生动实践。

  “千岛之城”的舟山有海岛2085座,有人居住岛屿141个,其中常住人口不足100人的有27座,除了舟山本岛和几个大岛铺设有管道燃气外,绝大数海岛居民用气是通过瓶装燃气。近年来,随着新时代“大岛建、小岛迁”工程推进,海岛上的居民以老年人为主,对瓶装燃气稳定供应、配送入户有现实需求。

  

  2024年5月31日,《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通过,积极回应民生期盼,推动解决海岛特别是偏远小岛运输配送难、配送贵难题,点亮海岛居民“小确幸”。

  实行瓶装燃气统一配送 点燃民生保障“温度”

  “我们农村老年人多,瓶装煤气自提存在不便和很多风险,这方面要多考虑。”

  “海岛用气是通过船舶运输的,受天气影响大,供气存在不稳定性,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希望草案中明确海上运输的相关规定。”

  2023年11月以来,舟山市各级人大代表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草案)》,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燃气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

  

  规定建立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制度,明确:本市实行瓶装燃气统一配送。由瓶装燃气用户向瓶装燃气经营者预约订气,瓶装燃气经营者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将瓶装燃气直接送到用户约定使用场所。

  这是全省首部建立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打通了瓶装燃气运输配送“最后一公里”。

  推动构建配送补助体系 兜住民生保障“底线”

  普陀区有10余个相对偏远的住人岛屿,约有16000名居民生活在那里,瓶装燃气用户约8000户,年户均用气5.7瓶,海岛燃气经营价格远高于城区价格。普陀区自2021年起推出岛际瓶装燃气海上运输政府补贴政策。去年2月,普陀又推出海岛瓶装燃气销售平价补贴政策,按实际用气每罐补贴25元使海岛燃气价格基本与本岛持平。

  

  经深入论证该地做法的可行性,结合海岛群众和基层人大代表的反映,规定要求“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应当对瓶装燃气的海上运输、居民用气的配送给予适当补贴”。

  经测算,全市共有瓶装燃气居民用户约19.2万户,全年用气量约122.4万瓶。目前,舟山市政府正根据规定要求制定配套制度,按照“属地为主、政府推动、企业配合、居民接受”的原则构建全市瓶装燃气统一配送补助体系,确保2024年11月1日规定实施前补助到位,让全市居民特别是偏远海岛居民用上“平价气”。

  全方位闭环监管 守护万家“烟火气”

  瓶装燃气安全关乎万家,涉及民生福祉。立法过程中,舟山市人大始终把瓶装燃气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打造瓶装燃气储存、运输、配送、使用等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

  规范瓶装燃气配送,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授权瓶装燃气配送使用专用配送车辆,明确瓶装燃气配送应当综合考虑不同配送区域的地理环境、道路交通条件等因素,使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

  创设随瓶安检制度,针对用户端用气安全隐患难以发现的问题,规定明确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在配送时同步对用户的用气环境、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用户应当予以配合,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严格规范船舶用气,规定禁止向未设置专用厨房的船舶配送瓶装燃气,鼓励船舶厨房电气化改造,减少瓶装燃气的使用。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10/t20241031_440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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