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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人大+检察”创新监督工作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月中旬,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阡佛顶山脚下的甘溪河段地袍电站、小川洞2个回鱼通道成功建成,从而打通了甘溪河上下游鱼类及各类水生物自由穿行的生态通道。这是石阡县人大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实施“人大+检察”监督工作模式的又一成果。

  今年以来,石阡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与石阡县检察院合力推进“人大+检察”监督工作新模式,实现了“1+1>2”的叠加监督效果。

  

  双方共同开展生态环保督查

  

  

  改革创新不止步

  近年来,石阡县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紧扣中央、省市要求和石阡实际,在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石阡实践、“四个机关”建设以及“脱贫攻坚,代表在行动”“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等活动中,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并相继推出了“四个三”推进代表活动高质量、抓实四类调研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政务微服务、代表来帮助”“乡村振兴、绿色有我”“码上联系马上办”等服务品牌。

  今年3月,石阡县人大根据石阡县委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科学谋划了“‘人大+检察’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的改革课题,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县委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后,全力探索“人大+检察”监督工作新模式。

  

  试点推进探路经

  为了更好地摸索方法、积累经验,石阡县人大在成立专班、出台《关于加强“人大+检察”监督的工作意见》的同时,首先从2024年度的县人大工作评议单位入手,在被评议单位——石阡县人社局、县林业局成立了“人大+检察”监督工作室,充分结合县人社局、县林业局的实际,制定了针对性的监督方案,建立了监督评议机制,把公众有序、有效参与检察监督办案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示范窗口,大胆探索人大监督、代表履职与检察监督的有效方式和最佳结合点。

  在试点过程中,石阡县人大、县检察院的有关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并逐步建立了常委会评议工作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和民意收集、办理、反馈等贯通监督机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内容、推广改革经验创造了条件。

  

  上下齐心见成效

  在被评议单位取得初步成效后,石阡县人大依托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络点和“云上检察”网上平台,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在辖区内的中坝街道、白沙镇、花桥镇、坪山乡佛顶山村分别建立“人大+检察”监督工作室,选派县乡人大代表、检察官进驻监督工作室,共同接待群众,开展法治宣传、调解社会矛盾、助企舒难解困,将检察监督服务延伸到基层社会化治理的最末端。同时,组织检察官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的走访、调研、视察等活动和代表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刑事和解、旁听庭审、案件评查等办案活动,从而搭建了联系人民群众的新纽带。

  与时同时,在推进“人大+检察”创新监督工作中,石阡县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作为“人大+检察”监督的重点,建立衔接转化、督促落实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规范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的工作范围、办理流程,推动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奔赴”。

  通过石阡县人大、石阡县检察院以及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改革课题实施以来,检察官和人大代表共同参加活动 6次、协同履职 5次,开展专项监督20余次,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6 件。截至目前,县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书 40 件,涉及行政单位 11 家,推动整改问题 50 余个,完成代表建议有效转化 8 件,检察建议转化 4 件。

  “人大+检察”监督模式,从单一的监督方式向多元化、综合性的监督体系转变,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城乡治理注入了新活力,为探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石阡实践贡献了新的智慧。

  创新监督机制,拓展监督领域。9月12日,中共石阡县委第十四届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石阡县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进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作出石阡贡献的决定》,将“人大+检察”改革课题纳入全县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全面深化改革的改革内容之一统筹推进。(供稿:石阡县人大  戴金杉)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10/t20241029_85992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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