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7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年)》等要求,形成2023年度贵州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3年末(下同),省级国企资产总额22062.5亿元、净资产9330.8亿元,年末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7.7%。市县(含贵安新区)国企资产总额84537.8亿元、净资产28894.6亿元,年末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8%。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全省地方国企资产总额106600.3亿元、负债总额68374.9亿元、净资产38225.4亿元,年末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4.1%。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省级国有金融企业20户,资产总额10318亿元、负债总额7429.7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2761.9亿元。市县国有金融企业163户,资产总额12906.3亿元、负债总额11490.6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740.4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3224.3亿元、负债总额18920.3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3502.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604.4亿元、负债总额373.9亿元、净资产2230.5亿元。市县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2737.9亿元、负债总额3200.8亿元、净资产9537.1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5342.3亿元、负债总额3574.7亿元、净资产11767.6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省国有土地面积1529.8万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580万亩、国有耕地65.4万亩、国有园地27.2万亩、国有林地面积489.9万亩、国有草地面积16.3万亩、国有湿地面积7.3万亩。已发现各类矿产137种。年降雨量1000.7毫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国企党建全面强化。实施国有企业党建提质增效行动。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扎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国资国企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
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部署全省国企深化改革工作。建立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等制度。茅台股份、物资物流公司入围“双百企业”扩围名单,瓮福集团、茅台红缨子公司入选“科改示范企业”扩围名单。
资本布局持续优化。组建民航集团、建投集团,完成黔晟国资、贵旅集团结构性重组,深化习酒集团改革,完成乌江能投并购贵州燃气,大数据集团完成贵阳数交所投资重整,国有资本布局更优。与国务院国资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央地合作进一步深化发展。
科技创新实现突破。研发投入强度持续提高,2023年省国资委31户监管企业累计投入研发经费73.16亿元。交建集团“贵州交通山区峡谷桥梁建造技术团队”荣获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茅台股份公司第三次荣获全国质量奖,首次获得全国质量标杆。
国资监管提质增效。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违规违纪违法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审计整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织紧织密国资监管制度网络,国资监管系统性、科学性、严肃性水平持续提升。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推动企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促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推动国有金融企业有效落实“党建入章”等制度,发挥国有金融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以管资本为主全面加强金融企业基础管理。强化产权管理,组织实施产权登记,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夯实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股权董事实质化管理,压实外部董事责任,维护出资人权益。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费用开支。
统筹整合资源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结构。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增加贵州金控集团资本金,改组设立全省首家信用增进公司。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组建贵州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国担基金—省再担保—市县担保机构”三级风险分担机制,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不断增强。积极落实中央普惠金融政策,推动贵阳、毕节、遵义等市县入选全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农业生产组织提供风险保障,推动农业保险高速发展。持续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制定《贵州省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暂行规定》,强化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明确执法执勤用车纪律、规范省级资产处置和公务租车管理等,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融合。完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机制,推动以存量制约增量,把好资产入口关。加强资产配置标准建设,研究拟订省级人才公寓家具家电、学校专用设备等配置标准,推动从源头上规范资产配置行为。实现省级资产管理全部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供支撑。
推进资产盘活利用。制定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行动方案,明确优化在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盘活方式。省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持续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共用。
加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制定《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不动产处置利用管理实施细则》,增强不动产处置利用的操作性和时效性。开展省级8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不动产清查盘点工作,夯实管理基础。构建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强化对各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管理。
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问题整改,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地见效。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首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市县级总体规划成果正有序报批。415个乡镇纳入市县级规划一并编制,857个乡镇编制形成规划成果,全省累计7474个村庄编制形成村庄规划或“一图一表一说明”管控图则成果。
自然资源绿色发展持续推动。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6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0.6万亩。全力推动“富矿精开”,“富矿精开·贵磷集采”平台获自然资源部肯定。探索林业碳汇(碳票)+金融(司法)等,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自然资源及能源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累计实施57个找矿项目,锂、磷、铝土矿等多个矿种找矿取得重大突破。全省非常规天然气产量3.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9.1%;生产煤矿净增19处、总量达312处,单矿平均规模达59.2万吨/年。持续加强林木资源供给,全年国有林场采伐量12.8万立方米。开工建设137个水网连通及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成各类管网9470余公里。
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效落实。全省用水总量93.2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0.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98,年度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均达到国家管控目标要求。
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助推美丽贵州建设。统筹实施武陵山区“山水工程”、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治理省级历史遗留矿山1768亩。完成“贵州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测监管平台”更新并投入使用。指导市、县开展禁牧休牧和轮牧工作,积极推进草畜平衡示范点建设和申报。完成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0.1万亩,同比增长1.7%。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891件、非法采矿案件730件。出台《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试行)》《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度文件。有序推进《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草案)》起草。
重大改革成效明显。持续推进“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改革,出让“标准地”39宗2691.5亩。零星矿产资源储量交易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写入自然资源部文件,在全国推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和12个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面完成。探索开展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试点及骨干水源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以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提升企业运营质效。围绕服务全省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产业布局,更大力度、更大范围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着力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国有企业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提质扩面。深入实施向科技要产能行动,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力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快推动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管体系,形成覆盖全面、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真正让国资监管“长牙带刺”。
(二)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持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指导国有金融企业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推进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统筹推进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发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纾困。深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增强国有金融资本控制力。引导国有金融企业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聚焦“四新”“四化”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盘活利用,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研究修订省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省级公物仓资产管理平台,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水平。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从严审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处置事项,促进资产管理与各项财政业务的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研究。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强化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和行业协会自律监督。
(四)围绕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着力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质效。有序推进市、县级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和乡(镇)级总体规划编制。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开发区实行“标准地”出让。研究制定优势矿种“富矿精开”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研究一批战略性矿种矿业权出让计划和零星矿产资源出让区块,推动优质矿产资源向“链主”企业、头部企业集中。加强国有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完成武陵山区“山水工程”建设任务及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实施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水电退出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zyfb/tzgg/202410/t20241024_85977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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