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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以“两个联系”为抓手 不断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0-2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开展以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两个联系”为抓手,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稳步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依法有效开展监督,创新推进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水平。

  

  

  

  一是抓好自身建设,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人大工作活力之源、代表履职尽责之基。活动开展以来,委员会结合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职责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中落地落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完善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机制,推荐有专业特长的代表担任常委会咨询专家,增进同对口领域、专业代表的密切联系,扩大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有效参与,把代表反映的民意诉求体现到工作中。

  二是探索“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建议”工作模式,切实有效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年初,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人大专项监督检查范围的建议》交由我委办理,我委高度重视,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切入点,建议并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创造性地开创“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建议”一体贯穿工作模式,同题共答、同心协力,进一步监督和支持检察建议工作,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的出台,贯通了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形成合力增加检察建议刚性和力量,对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成为全国首家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得到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日报、天眼新闻、法治网等多家媒体做了相关报道。

  三是聚焦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能动开展立法工作。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有关部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高质量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围绕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为更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得到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座谈会上作为经验交流。围绕完善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发展,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前介入,参与起草《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审议意见,为条例出台奠定基础。围绕加强国防建设,规范我省征兵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向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报告,协助常委会做好《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初次审议工作。

  四是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积极推进监督工作。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有关工作。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强化案件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聚焦人民法院落实多元解纷、有效化解、源头治理等司法要求,深入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反馈综合审议意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以问题为导向,将专题调研和出台决议调研相结合,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参阅。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监狱规范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走访、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我省监狱规范执法工作,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监狱工作法治化建设。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守正创新,协助常委会在同一领域同步听取和审议“两院”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全面了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司法工作情况,形成此专项工作司法层面的监督闭环,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五是强化服务代表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参与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坚持各项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全过程参与,特别是在牵头起草《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草案)》过程中,采用召开代表专题座谈会、发函等方式征求各级代表意见建议,并认真吸纳。同时,常态化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我委活动。坚持高质量做好代表建议办理、重点建议督办等工作。将《关于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人大专项监督检查范围的建议》与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和重大事项决定贯通起来,促进建议所涉问题的有效解决。认真办理《关于构建纪检监察与人大监督贯通融合机制的建议》,配合主办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对《关于我省法院精准实施涉企民事财产保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的建议》《关于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主任督办件进行重点督办,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工作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跟踪了解工作进展,使督办工作更加扎实有效,达到督办一件建议解决一批问题的良好效果,得到代表充分肯定。

  下一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工作,持之以恒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同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实践需要、人民群众期盼结合起来,持续扩大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和专业特长,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凝心聚力,共同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jj/202410/t20241022_85964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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