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10月16日,南明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全会精神。
南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罗俊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航、陈叙、熊莉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兰文跃,区人民法院院长舒子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松,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和显著政治优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深刻认识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任务、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及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深刻认识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目标要求,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更好展现南明人大代表、人大干部风采。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全会、区委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全会精神上来,把贯彻落实好市委、区委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市委、区委对人大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系统学习、整体把握、一体落实。要进一步增强改革自觉,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改革发展,以制度优势的发挥助推改革攻坚,不折不扣完成改革任务,更好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依法履职助推全区中心工作,把人大工作置于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中思考定位谋划,找准人大服务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强化法治保障与精准监督,更好地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在改革创新中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助力推动“强省会”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明区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南明区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南明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南明区政府2023年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运行和管理报告》提出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听取了南明区投资促进局工作情况报告,二戈街道人大工作情况报告;并审议了人事任免有关事宜。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10/t20241018_85952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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