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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举行院前急救条例立法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4-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10月1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举行《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良,省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作为听证人,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作为提案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参加立法听证的19名陈述人,包括来自院前医疗急救一线的工作人员、专家,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代表以及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群体代表。会上,陈述人围绕急救中心(急救指挥中心)职责、院前急救医疗收费规定、保障救护车更好履行急救义务等立法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王良指出,院前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在日常医疗急救、突发事件医疗急救及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省院前急救工作发展迅速,健康山东建设取得丰硕成果,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对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服务管理、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定,明确相关职责,促进院前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

  王良强调,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坚持精准施策,强化制度创新,为院前急救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410/507faa19-68ae-4398-b9cb-d34b50d78b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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