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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华率队赴绵阳、德阳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10-1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10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朝华率队赴绵阳市、德阳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称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加强人大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以法治力量助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四川华丰科技公司、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公司,德阳科技装备制造下料备料中心、国家发电设备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汉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三星湖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等,重点检查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总体情况,出资人职责履行情况,公司治理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监督情况以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听取推进法律实施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宋朝华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国有资产监管领域的基本法律,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绵阳是中国科技城,德阳是中国重装之都,都拥有一批知名大型国有企业。近年来,两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国企实力不断壮大,国企改革扎实推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了国企力量、展现了国企风采、彰显了国企担当。

  

  

  

  宋朝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围绕企业治理规范化、经营市场化、管理现代化,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我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针对有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存在越位、缺位、错位和资产收益率还不够高等问题,要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效能,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战略支撑能力、民生保障能力、价值创造能力,确保国有企业履行好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强化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综合运用法定方式,督促法律实施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以法治力量推动我省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吕华、全晓锋、涂扬举、黄正富、孙景伟、吴泓、柳江、曹天兰、张芷恩、陈洪涛等分段参加检查。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先权陪同检查。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dgz/zfjc/202410/t20241016_47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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