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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闻广播 | 江苏修法助推软件产业持续做大做强,拟加强首版次软件应用

发布时间:2024-09-2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人大

  

  9月25日,《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条例,从立法层面有效破除制约新时代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尤其是加强国产软件推广应用,形成良好循环,助推江苏省软件产业持续做大做强。

  2023年,江苏省软件产业规模突破1.4万亿元,其中工业软件产业链规模达3269亿元,在全国占比超过21%。但是,江苏省软件业还存在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供给能力亟待提升,龙头企业偏少偏弱,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资源要素配置错位等问题,同时,软件企业在开源体系建设、适配测试验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更新、更多。

  

  2007年实施的《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是国内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对标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实融合强省建设任务,亟待修订。

  在提升自主创新要素保障能力方面,为突破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支持软件产业的骨干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工业软件、基础软件等方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建立开源推进机制、加强开源社区建设等方式,推动提升各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同时,推动长三角协同创新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朱爱勋介绍说:“鼓励软件企业发展新型轻量化软件平台,为数字化转型提供低成本、轻量化、模块化的解决方案。通过上述制度设计推动软件产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

  针对江苏省龙头企业偏少、软件企业融资难尚未根本改善等问题,强化产业集聚效益,支持软件产业名企、名品、名牌、名人的培育,积极支持初创期、成长期软件产业企业发展,通过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自主可控产品从“能用”到“好用”,关键靠多用。针对“不愿用”“不敢用”“不真用”国产软件的问题,《条例(修订草案)》明确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推广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软件产品力度;支持高等学校使用优秀自主安全可控软件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实训;企业用于购买自主安全可控软件的投入,可以纳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成本等。对此,省人大财经委在审议意见中也提出,增加创新软件产品首试首用的规定,如“鼓励省内国有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并先试先用首版次软件,不得设置歧视性评审标准。”“按照包容审慎原则,推动开展软件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实验。

  立法调研中,软件企业还普遍反映,软件产业属于轻资产知识密集型产业,主要投入是智力资源,而不是原材料和大型设备,对于人才的需求较大。为此,《条例(修订草案)》强化人才要素的支撑,朱爱勋介绍:“一是做好软件产业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引进保障;二是统筹推进本省软件产业人才梯队建设;三是充分发挥本省教育资源优势,鼓励本省高等学校设立软件产业相关交叉学科和软件学院,支持产学研合作,鼓励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四是完善符合软件产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支持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五是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用可以按照规定从项目经费中支出,为企业合理合规支出预留了政策空间。”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林若瑄 丁凤云 编辑/国正)


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xwzx/mtjj/202409/t20240926_5734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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