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研究 > 正文

省商务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7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廖丽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直播电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直播电商发展的政策支持方面

  一是深入实施电商“十百千万”工程,提升电商行业竞争力。2023年,制定印发《贵州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路径和流程,通过聚焦重点抓关键、示范抓具体、创新抓融合,在政策引领、资源整合、龙头带动、平台赋能、人才培育、业态创新等方面细化部署,计划到2025年,培育打造省级电商产业园区10个以上、省级电商直播基地100个以上、省级电商龙头企业及电商直播团队1000个以上,打造电商畅销产品10000个以上,网络零售额达1000亿元以上。截至目前,已培育认定电商示范园区1家、电商直播示范基地23家、电商示范企业131家、电商直播示范团队4家。二是构建电商云仓服务体系,为直播电商发展提供供应链服务。2021年来,创新实施电商云仓供应链服务体系项目,建设1个省级中心仓、8个市级枢纽仓和60个县级节点仓,把全省的农特产品通过云仓集中进行处理,采取“乡村集货、云仓集单,数据互通、统仓共配”方式,实现“一个产品多仓卖,零碎产品汇集卖”的服务功能。目前,云仓累计吸引2827家企业入驻,服务产品66245个,带动黔五福、成有王记、陈薯、初好等逾1300余个本地品牌销售。每日快递上行单量平均7万余单,下行8万余单,月均销售额逾5000万元,累计销售额24.6亿余元。同时有效整合电商快递物流,分别与邮政、顺丰、“三通一达”等快递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实现云仓平均快递成本首重3公斤以内降低至3元以内(最低降至2.2元),续重1元1公斤(最低降至0.8元),通过云仓发货快递物流首重价格下降约40%。

  二、关于加快孵化直播电商行业从业人员方面

  一是不断完善创业培训资源建设、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等方面构建了一套贵州特色创新的管理服务模式。2023年,全省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培训累计5.75万人次,面向全省启动创业培训成果征集活动,依托马兰花服务平台有效汇集回溯三年的学员成果,现目前平台已收集了1274名创业成功典型,其中实现网络创业的有780人,其中不乏有直播创业50万+粉丝数的学员。二是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设4个方向,即直播销售员、商品选品员、视频创推员和平台管理员,2021年至2024年4月,共计6400余名人员经评价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是2023年携手抖音集团举办乡村数字人才培训,培养直播电商人才,实际参培人数2885人,通过短视频拍摄、直播模块的学习实操,培训期间累计投稿涉及乡村旅游路线宣传、农特产品推广等短视频6200条,1286位学员通过考试。四是2023年先后3次组织赴黔东南等地开展电商运营能力提升培训服务,引导更多的新农人加入电商,通过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宣传推广地方乡风文明、特色景点和优质产品,助推乡村振兴。五是2024年4月11日—12日,全省直播电商能力提升培训班在贵阳开班,培训从短视频拍摄、直播电商运营技巧等方面,为参训学员提供培训,全省各市(州)、县(区)直播电商生产销售型企业、直播团队100余人参加线下培训,其他意向性参训学员线上参加培训。

  三、关于加强培育直播电商品牌方面

  一是开展电商消费季活动。组织开展2023贵州电商消费季活动,联合天猫、淘宝、京东、美团、抖音、拼多多、一码贵州、多彩宝等电商平台,聚焦电商购物消费节点,动员全省电商主体力量,以市场优惠拉动消费增长。电商消费季期间,发布2023贵州网销优品名录,涵盖名酒、名茶、特色食品、生鲜、非遗文创(含乡村旅游产品)、工业消费品等6个类别270余家企业、1200款产品,网销优品企业累计达成合作订单超6000万元。二是自2022年开始指导“一码贵州”平台开展以“一码贵州·乡村振兴杯”为主题的电商直播大赛。2022年(第一届)直播大赛期间,共吸引585个队伍报名,66所高校参加,比赛带动销售额167.28万元。比赛期间,各参赛团队围绕话题进行短视频创意比拼,全网话题参与度、曝光量累计突破5000万人次,直播专场逾5000场。2023年(第二届)“贵州电商”直播大赛期间,共吸引551支队伍报名,66所高校参加,比赛带动销售额5516.01万元、111.26万单。2024年直播大赛(第三届)已在筹备中,拟于今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

  四、关于规范培训,引导直播电商行业创新健康发展方面

  一是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抓好短视频营销领域监管。经监测显示,我省共有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约30.8万户。其中,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约45户;平台内经营者约20.59万户;其他类型经营者约10.21万户。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电商平台行为。加强行政指导,督促我省平台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行政许可信息审查公示、主体准入、商家管理等义务。2023年,全省共召开相关会议100余次,其中省局6次,对省内外平台企业进行指导和约谈,压实主体责任,促进网络销售健康发展。三是加强网络交易监测,规范营销行为。加强对短视频营销领域的监测,及时向属地和业务处室推送涉嫌违法线索信息,发挥监测“雷达”预警作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2023年共组织开展了酒类、危险化学品、促发展保安全等39项专项监测,发现涉及未公示证照、酒类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涉嫌违法线索749条,均推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

  下一步,将按照商务部、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促进电商与农村一二三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新场景,构建协同、创新、高效的农村电商生态圈,推动直播电商发展;积极配合联动省相关部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电商培训,通过组织开展贵州省“马兰花计划”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的形式,搭建经验交流平台,发挥示范作用,交流工作经验,培育一批高素质从业队伍,实现直播电商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市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密切关注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发展动向,对发现的直播乱象突出问题,督促平台和企业开展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建议相关平台封号或会同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进一步规范电商平台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09/t20240919_857265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