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代表建议推动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养老是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身边事,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也是省人大代表履职建言的重点领域。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方英代表提出了《关于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的建议》,从强化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供给、提升老年健康服务高质量管理、加大养老从业人员高质量培育等方面着力推动贵州养老服务发展。
该建议得到了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认真办理。近日,省民政厅公布了《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对方英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答复。
强化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供给
针对方英代表提出的“强化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供给”建议,省民政厅从完善体系机制、完善体系机制、加强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答复。
“持续完善体系机制。”省民政厅答复指出,强化顶层设计,将“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老有所养”纳入《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省发改委牵头编制《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工作。
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制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老龄人口年龄结构、能力状况、空间分布等情况,科学测算辖区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数量,省级制定了《各市州各县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建设建议》,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6个市(州)出台了市(州)本级规划。七星关区、南明区等52个县(区)出台了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制定并落实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11月,出台《贵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黔府发〔2023〕21号),发布《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在《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的16个服务项目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加入了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文体旅游活动优待、老年人交通出行优待等3个项目,形成了贵州省19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
“持续完善体系机制。”省民政厅表示,贵州聚焦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及设施,打造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便捷的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在运营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共918个,在运营养老服务机构741个。其中贵阳市共有337服务站点,老年人相关上门服务正在推进中。
积极开展助餐服务,贵州为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难”问题,我省不断健全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积极构建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的老年助餐服务良好格局,2024年投入3000万元计划在全省打造100个示范性社区老年助餐点,实现县级层面示范性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各类老年助餐服务点261个,其中已投入运营151个,完成建设待投用22个,88个正在按计划建设中。
在加强设施建设方面,《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新建的城镇居住区应当以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
截至2024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省共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的小区612个,新增养老服务设施43个,已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84.5%,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省民政厅答复显示,持续加大扶持力度方面,大力推进共建民营和鼓励民办民营 ,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10000元的标准实施一次性建设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公建民营、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5000元的标准实施一次性运营奖补。目前,全省城市投入运营的317个养老机构中,由专业运营商运营的养老机构达到235所,占城市机构总数的74.1%,专业运营商能够提供专业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作业治疗、物理治疗等养老服务。
提升老年健康服务高质量管理
针对方英代表提出的“提升老年健康服务高质量管理”方面,省民政厅答复显示,贵州拓宽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将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纳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2023年,累计完成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人数达357.15万人,超额完成任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达314.58万人,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9.55%。
探索“互联网+养老服务”,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2023年2月,省卫健委联合省民政厅、省中医药局下发《关于制发2023年贵州省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筹安排1200万元用于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为全省12.19万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服务,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1.58%。
加大养老从业人员高质量培育
方英代表建议:“提升老年健康服务高质量管理。”
根据省民政厅答复,贵州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黔灵家政”等4个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工程,聚焦家政医护和“一老一小”实际需求,大力开展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护理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等人员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省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者就业创业。
“黔灵家政”工程提出,到2025年,我省将培训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护工等15万人次,认定一批金牌月嫂、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护工等“黔灵家政”金牌服务员。2023年,我省家政服务员培训8040人次,养老护理员培训3667人次,护工培训117人次。2024年截至4月,全省累计完成家政服务员培训1659人次,养老护理员培训931人次,护工培训116人次。
持续提升养老专业人才供给质量。贵州支持全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提高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我省共有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职院校开设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590302),共培养学生3180人。
下一步,贵州将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齐城乡养老机构短板,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都有1所标准化老年养护楼。推进县级特困供养机构改造,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都有1所标准化的县级医养结合特困供养机构。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持续开展专项清理,确保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老旧小区到2025年补齐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农村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实现每个县至少有1所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jj/202409/t20240909_85674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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