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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数据和信息安全 加强对新型洗钱活动监测分析

发布时间:2024-09-1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9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王翔介绍了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进一步平衡开展反洗钱工作与保障单位和个人正常金融活动的关系、保护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加强对新型洗钱活动的监测分析等有关内容。

  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等涉及单位和个人的权益,需要处理好管理洗钱风险与优化金融服务的关系,特别要保护数据、信息安全。

  王翔强调,为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反洗钱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反洗钱措施与洗钱风险相适应,保障资金流转和金融服务正常进行,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增加规定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应当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进行;对于涉及较低洗钱风险的,应当简化客户尽职调查。三是,明确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的条件,并规定保障客户基本的、必需的金融服务。四是,恢复现行反洗钱法严格规范反洗钱信息使用的规定,同时增加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五是,明确要求反洗钱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提供服务获得的数据、信息,应当依法妥善处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当前网络技术以及区块链、网络直播平台、虚拟货币等各种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迅速,使得发现洗钱线索、准确辨别洗钱活动难度加大。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王翔表示。

  为了有效应对这个难题,不断加强反洗钱监测分析水平,提高对新型洗钱风险的监测分析能力,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机关发布洗钱风险指引,及时监测与新领域、新业态相关的新型洗钱风险;二是,增加规定反洗钱监测分析机构应当健全监测分析体系,根据洗钱风险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分析工作,按照规定向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反馈可疑交易报告使用情况,不断提高监测分析水平;三是,增加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关注、评估新业务等带来的洗钱风险,根据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洗钱风险。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9/t20240910_439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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