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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4-09-0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一)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郑  刚为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程朝霜为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彭文书的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欧祥华的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  林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二)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颖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8月2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陈颖同志辞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决定接受陈颖同志辞去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报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三)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郑登强等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8月2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郑登强等同志辞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决定接受郑登强、冉隆凯、张林等3位同志辞去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报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四)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星等辞职的决定

  (2024年8月2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王星等辞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决定接受王星、樊传池等2人辞去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报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9/t20240906_85667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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