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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宏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央财政加大支持社区居家养老运营服务投入的工作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预算配备必要的运转经费”的建议

  一是2021年起,我省对城市老年养护楼、中心敬老院、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区域性敬老院分类编制提质改造标准,明确室内装修、环境改造、设施设备配置、适老化要求等方面全面进行规范,持续推进标准化养老机构建设。2023年,我省统筹世行贷款资金、福彩公益金和省级一般预算5.8亿元,改造老年养护楼4个,中心敬老院13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8个和农村区域性敬老院76个,共改造床位8528张。2021年启动标准化养老机构打造以来,我省统筹使用各类资金13.22亿元,改造老年养护楼65个,中心敬老院51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47个和农村区域性敬老院123个,共改造床位3.4万张。二是建立以运营质量为核心指标的运营商遴选机制,制定以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为核心指标的民办公助政策,2023年9月,制定出台《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省级按每张床位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公建民营、民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省级按每张床位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奖补(奖补床位数不超过机构总床位数的50%);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示范性农村幸福院,分别按照不低于30000元/个/年、10000元/个/年给予运营奖补。2023年,全省共对符合条件的327个养老机构设施实施了建设和运营奖补,共计发放奖补资金2932万元。

  二、关于“加快推进医养深度融合”的建议

  一是推进将医养结合发展纳入《“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会同省民政厅等10个厅局制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提出30条具体支持举措,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政策衔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二是拓宽医养结合服务新路径,打造形成医养结合服务“四种模式”:“医办养”模式,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办医”模式,支持养老机构通过设置医务室、综合医院等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并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两院一体”模式,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医养签约”模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需求匹配、互惠互利等原则开展签约合作,为老年人提供持续、综合的医养服务。截至2024年3月,全省医养结合机构151家,其中双证齐全(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在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医养结合机构111家,机构人员数7472人,床位总数1.72万张。实现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县级全覆盖,基本实现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同时,不断推进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发展,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2020-2022年),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三是做好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和示范机构创建,在开展机构申报、实地调研指导、专家评审、向国家推荐的基础上,黔东南州三穗县、黔西南州兴义市获得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贵阳市云岩区皇钻老年护理院获得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四是做好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组织领导好、政策支持好、机构建设好、健康服务好、环境建设好、群众满意好的“六好”标准,累计创建21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五是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贵阳、遵义、铜仁先后纳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累计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7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单位212家,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92个、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12个。

  三、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投入”的建议

  一是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制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老龄人口年龄结构、能力状况、空间分布等情况,科学测算辖区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数量,省级制定了《各市州各县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建设建议》,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6个市(州)出台了市(州)本级规划。七星关区、南明区等52个县(区)出台了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二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制发《省民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2〕3号),全面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截止今年3月底,2014-2021年已建居住区数量2023个,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1700个;2022-2023年新建居住区48个,已全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当前已投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数量918个,已投入运营农村幸福院数量1010个。三是积极部署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2023年10月,民政部等11部门出台《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省民政厅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工作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贵州实际,会商相关部门起草了我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明确要“采取倾斜性措施,支持农村地区依托农村幸福院、村委会闲置场所及村级睦邻(邻里)互助点等载体就近打造老年助餐服务点直接提供老年助餐服务。以综合性老年食堂为中心,借助‘助餐车’等载体为周边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探索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邻里互助助餐服务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同时,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为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提供人力资源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村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

  四、关于“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众养老服务给予适当补贴”的建议

  一是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明确民政部门要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二是支持提升基本生活保障水平。2021年以来,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37.23亿元,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支持各地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三是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2021以来,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42.78亿元,用于资助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是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强化救助托底保障、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四是支持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2023年,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3)14号),并下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1.1022亿元,支持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截至2024年6月,全省已排查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8068人。有入住养老机构享受集中照护意愿的低保完全失能老年人949名。已组织入住523人。五是大力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为优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适老化改造56532户,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完成23111户的改造任务。2024年计划完成6000户的改造任务,截至5月上旬,全省已完成16.5%(即987户)的进度。除此之外,2024年还计划启动20000户的改造任务,当前已拨付资金1亿元,预计2025年底前能够完成改造任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民办、民营养老机构运营扶持力度。调整养老机构优化扶持政策,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建立可供市场主体运营的公建养老项目库,定期发布,实时更新。定期公开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和投资指南。二是加快推动医养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使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供嵌入性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发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三是积极探索农村助餐服务。呈请省政府出台《贵州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支持人口较多、人员较集中的乡镇、村积极开展老年食堂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在城市周边农村探索“城市助餐机构+农村助餐站+移动助餐车”模式,通过城区标准化老年食堂或中央厨房将助餐服务向农村延伸和扩展,大力推进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 ,灵活多样开展助餐服务。四是为集中供养老年人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2024年,已安排省级彩票公益金预算200万元,将由省民政厅用于为全省集中供养特困老人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贵惠保”,以减轻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保障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生命健康。

     

  2024年6月26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徐培元;联系电话:86850261)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08/t20240819_85402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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