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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根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部分单位作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指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需要,依照一定程序设立,参与我省地方立法及立法相关工作的基层单位或者组织,是基层单位、群众直接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直接了解基层意见,使立法更接地气,符合客观实际,反映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途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为编制拟定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建议;

  

  (二)对有关法律草案、省人大有关委办印发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基层群众座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配合省人大有关委办深入本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四)对本省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五)及时反映本区域、本系统或者本行业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具有掌握法律知识或者熟悉基层情况的人员;

  

  (四)具备必要的工作场所、设备等基本工作条件;

  

  (五)其他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申报方式

  

  全省范围内凡有意参与立法活动的国家机关、乡镇(街办)、居(村)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等均可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2月17日前寄送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电子稿发至fgwjjfgc@163.com。

  

  四、遴选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形式,结合工作需要进行综合考核遴选,形成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联系人:罗师 电话:0791-88900853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东6楼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附件:1.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

  

   2.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3/02/07/0199373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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