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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

发布时间:2021-09-0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课题,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进一步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制度保障,展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蓬勃生机。

  

  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制度优势

  围绕县委部署,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对于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形成事业发展合力具有重要意义。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就关乎全县、涉及民生、影响未来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审查批准《千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为县城科学规划、合理建设、持续发展、功能提升、设施完善奠定基础。审议通过《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的决定》,形成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合力。审议通过《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审议通过《千阳县 2020-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紧贴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追赶超越目标,把县委重大决策、一府两院”着力推进、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作为重点,不断改进监督方式,讲求监督实效,保障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围绕脱贫攻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消费扶贫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认真审议招商引资、民营经济、扶贫搬迁、苹果产业发展、县城规范管理、工业园区建设、脱贫成效巩固、奶畜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疫情防控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县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就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开展“两院”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刑事检察、刑事执行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专项调研,保障法律贯彻实施,夯实依法治县基础。

  贯彻县委意图,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正确把握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认真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和任免工作。坚持在人事任免前召开党组会议制度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等,确保县委的主张在人大常委会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确保法定程序得到严格执行。本届以来,依法任免机关工作人员 98人,任命县人民陪审员 45人,组织新任命人员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13次,体现了党的意志与法律意志的高度统一。

  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县人大常委会重视加强代表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宣传,引导广大代表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拓展代表履职方式,实现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工作深度融合,为代表履职提供舞台,为人大作为增添活力。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县人大代表活动的规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同选民联系的规定》《关于县人大代表视察办法》等制度,规范代表履职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开展“建功十四五、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督办,代表满意率达 98%,坚持培训走访县、镇人大代表,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坚持党的领导的做法及思考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领导核心。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历史的选择,是党和人民的选择。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县人大常委会每次召开党组会议都要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学习省、市、县委会议精神,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以思想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

  坚定制度自信,准确把握党委决策和人大决定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确保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要准确把握好党委决策和人大决定的关系,切实增强人大工作自觉。党委决策是党委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使执政权力的重要体现,人大及其常委会则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权,两者目的一致。党委决策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确定工作目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依据、行动方向和指导原则。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认真审议县委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大部署,广泛开展代表讨论,集中人民群众智慧,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经过法定程序把党委决策变成国家意志,形成人大决定,并号召全县人民有效执行。

  围绕县委部署,找准基层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人大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才能找准“坐标”,必须服务大局才能有所作为,只有把党委的工作重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作为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人大工作才能有为有效、有位有威。多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增强党的观念;在工作部署上,摆正位置,维护县委权威,不折不扣执行县委决定。监督、选举、人事任免等工作都体现了与县委在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中共千阳县委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千阳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保证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中共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得到落实。

  完善工作机制,保护和调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只有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才能真正将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委(党组)决策责任制,强化党组和党员人大代表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决策的责任。细化人大向党委请示报告事项,探索建立党委和人大良性互动、完善决策机制。按照“‘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要求,健全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动态沟通机制,形成落实党委决策的合力。健全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机制,把维护群众利益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保护和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者系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红江)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458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