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综合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关于《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综合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研究处理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综合意见的函》(黔人常办函〔2023〕20号)要求,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益
一是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召开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省国企深化改革工作。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等制度。茅台股份、物资物流公司成功入围“双百企业”扩围名单,瓮福集团、红缨子公司顺利入选“科改示范企业”扩围名单。
二是资本布局持续优化。组建民航集团,完成黔晟国资、贵旅集团结构性重组,深化习酒集团改革,完成乌江能投并购贵州燃气。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磷化集团加强与宁德时代合作,大数据集团完成贵阳数交所投资重整,发布全国首套数据交易类凭证。
三是经营效益持续提升。2023年,全省国资系统监管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42%,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8.55%。省国资委22户独资和控股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5%,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6.5%,劳动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2.98%。
二、强化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制定《关于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持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党建入章”全面完成。持续完善“一清单三规则”决策机制,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二是持续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扎实做好省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强化董事会规范性建设,选优配强外部董事队伍。深入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工作。建立监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长效评估机制,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加健全。
三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出台《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精准灵活、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出台《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违规违纪违法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填补贵州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违纪违法薪酬扣减的制度空白。
四是持续强化投资监管。严格落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监管,引导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向“六大产业基地”等重点领域倾斜。出台《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责主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等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管。
三、加强科技创新,切实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动力
一是持续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制定《省国资委监管企业2023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细则》,实行分类考核,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政策精准度。省国资委与省科技厅建立省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二是持续加强科技研发投入。省国资委监管企业2021年、2022年、2023年监管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分别为0.71%、1.31%、1.26%,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2个、省级创新平台12个,完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69个。磷化集团、贵绳集团、遵钛集团等5户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均保持3%以上。
三是高质量创新成果加快产出。2023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12个(国家级2个),获省科技进步奖12个、贵州省十大科技成果2项。交建集团“贵州交通山区峡谷桥梁建造技术团队”荣获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茅台股份公司第三次荣获全国质量奖,首次获得全国质量标杆。
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国资国企短板弱项
一是切实推动地方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全面梳理市县平台企业基本情况和困难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州)国有企业改革的通知》,督促指导市(州)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效能,加快推进平台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提质增效。
二是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23至2024年,通过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强化资本金注入,支持省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202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比增长55.2%。省财政厅印发《省级财政支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六大产业基地”建设。
三是加快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通过在交易平台设立专区、举办存量资产盘活推介会等方式,对闲置低效资产开展集中推介,帮助国有企业高效推进闲置低效资产的盘活处置,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服务保障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做强做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成立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台《贵州省“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积极推动我省“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基金市场化运作。
五、完善国企基础监管,全面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一是持续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大力推进监管企业、市(州)国资监管机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研发并推广使用国资监管手机端APP,国资监管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省国资委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产权占有登记、变动登记和注销登记全流程管理。
二是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照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应缴尽缴。在支出方面,除按一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外,其余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四化”基金等重点项目,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三是持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根据《贵州省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组织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单位,扎实做好我省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着力提升国有资产报告质量,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全面加强党对国资国企的领导,以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提高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jdgz/tqsybg/202408/t20240802_85308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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