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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七个规范化”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发布时间:2024-07-17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人大

  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生动实践、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实现路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探索出项目操作流程、项目征集、项目初定、项目审议票决、项目实施、项目监督、项目评估“七个规范化”建设,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让人大代表真正成为“项目决策参与者”“项目实施推动者”,把代表票决制工作打造成恩施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平台。

  一是操作流程规范化。严格按照《中共恩施州委办公室关于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实施、监督、评估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在党委的领导下,形成群众提、人大决、政府办、代表评的工作闭环。

  二是项目征集规范化。在项目征集环节,各级人民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告栏等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告,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各级人大要依托代表履职平台,以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广泛听取、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结合代表日常履职掌握的情况,提出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建立征集协商机制,围绕政府提出的项目,由人大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征求代表意见,建立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库。

  三是项目初定规范化。在项目初定环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考虑国家政策、项目布局、资金安排、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周期等方面的因素,既关注普惠性的工程类建设型民生大项目,也兼顾投资额不大,更贴近民意、符合民需的急难愁盼小项目。在形成候选项目初步方案时要对候选项目开展必要性、可行性、公益性、普惠性等方面的评估论证。筛选出初步候选项目后,通过政府常务会研究,报党委常委会(乡镇党政联席会)审定,经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审议,正式确定大会表决的候选项目。不具备保障要素或者可能增加群众负担和政府债务风险的项目,不得列为候选项目。

  四是审议票决规范化。各级人大应当在举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将候选项目及项目内容、资金保障、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具体情况印发人大代表。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应当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具体情况,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或主席团会议上作说明。大会应为代表审议安排必要时间,政府相关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代表询问。人大代表在审议中提出修改意见的,大会主席团应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或者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大会主席团决定。经审议后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由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20%—30%的差额比例进行表决。民生实事项目应当获得全体人大代表过半数赞成。大会全体会议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由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五是项目实施规范化。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应当明确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监督检查等内容,实施情况要适时向社会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保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可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时做好已建成民生实事项目后期运行、管理工作。

  六是项目监督规范化。各级人大应当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现场视察等方式,提升监督实效。探索建立专业代表监督小组,组织代表全链条开展监督活动。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采取适时检查、节点必查、问题彻查等方式,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七是项目评估规范化。各级人大应听取和审议同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进行“回头看”,提出意见建议,交政府办理,并对项目建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同级党委。

  今年以来,恩施州共票决实施民生实事项目321项,其中县市62项、乡镇259项,项目涵盖教育、医疗、环保、产业等方面,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省《人大信息》2024年第一期编发了恩施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主要做法《变“政府决定”为“代表票决”,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潘浩 李佳玲 肖胜龙)

  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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