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研究 > 正文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晏庭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道、村道、组组通道路养护资金保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号)要求,全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通组公路养护不得低于下列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通组公路每年每公里1500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通组公路养护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筹集,2024年省级承担资金已落实,正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督导力度,将日常养护资金到位情况作为重要督导内容,督促市、县两级及时足额到位养护资金,同时,采取业务技术培训、市场化养护+群众养护等多种方式,帮助市县提升管理养护能力,多措并举提高我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贵州交通运输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07/t20240708_8507698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