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126 号建议的答复
李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投入的建议 》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 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威宁县石漠化现状及治理成效
省林业局 2021 年完成的全省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结 果表明,全省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 15514 平方公里,占全国石漠 化面积的 21.47%,其中毕节市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 3916 平方公 里。威宁县石漠化土地面积 614.43 平方公里,其中,轻度石漠化土地面积 430.49 平方公里,中度石漠化土地面积 172.01 平方 公里,重度石漠化土地面积 11.92 平方公里,极重度石漠化土地 面积 0.009 平方公里。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 454.09 平方公里。 通过实施林草植被建设和保护、草食畜牧业发展、小型水利 水保工程等为建设内容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全省石漠化面积 持续减少,威宁县石漠化土地面积比第三次石漠化调查的744.11 平方公里减少了 129.68 平方公里。 石漠化治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2020 年通过中央预算内投 资支持威宁县采取林草植被恢复、种草改良、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等治理石漠化面积 13 平方公里,2021 年实际完成面积 13.5 平 方公里。2022 年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 35.18 平方公里。2023 年 完成治理面积 45.8 平方公里。2024 年截至 6 月威宁县完成治理 面积 7.71 平方公里。
二、对三点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坚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积极争取中央资金 支持,在营造林投资中重点向牛栏江流域、乌江倾斜。”的建议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指示,省林业局积极与省发改委对接,联合省内高校及科研院 所石漠化治理骨干专家开展课题研究,内容包括:一是全面集成近年来国家及各省针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开展 的应用技术研究、标准体系建设、新技术推广等成果,通过集成高质量治理石漠化成功经验寻找治理规律,并开展适应性研究。 二是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强化苗木栽培管理技术普及,提 高石漠化地区营造林科技含量与成活率,提高农户技术管理水平 。三是创建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开展石漠化治理。2024 年 1 月 省林业局印发《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及石漠化治理成果巩固提 升示范创建工作方案》,6 月 14 日在镇宁举办了现场培训班,启 动了创建工作,拟通过在全省集中连片,石漠化治理成效较好的 10 个县打造石漠化示范基地,向全国推广贵州治石经验。 投资方面,我省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工程主要来源于《全国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十四五”以来,我局会同省发改委争取获得重点区域生 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 69.69 亿元,按照山水林田湖 草沙系统治理理念,在岩溶石漠化区实施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 退化草原修复、湿地保护修复、小型水保设施等工程。其中投资 威宁县 2.11 亿元(占所争取的专项资金的 3%),支持实施人工 造林 2.5 万亩、封山育林 3.2 万亩、退化林修复 24 万亩、人工种草 2.4 万亩、草原改良 2.5 万亩。
(二)关于“针对流域区石漠化程度及分布特点,由易到难 统一规划、分类指导,采取人促封育、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 草地改良等多种措施治理石漠化。”
2022 年省林业局向省政府提交了《贵州省石漠化科学治理模式与机制研究调研报告》,详细阐述了石漠化分类治理的构想 。积极探索创新石漠化治理方法和模式,从石漠化成因出发,合 理配置农、林、水等措施进行多系统耦合、多因素耦合实现综合 治理。梳理总结全省石漠化治理实践典型案例,分类指导、分区 施策。 2024 年以地质岩性和石漠化程度等因素为依据,省林业局 在全国率先编制《石漠化分级分类标准》,6 月 13 日贵州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24 年第四批(揭榜挂帅)贵州省地方 标准制修计划的通知》(黔市监办函〔2024〕146 号)将“石漠 化分类分级”列入目录,帮助我省分类分区总结提炼石漠化治理 措施和模式。总体思路如下: 在轻度石漠化区域,推广生态经济型综合治理模式,在恢复 林草植被的同时发展林业经济和农村经济,建设产业基地和农业 园区,形成生态农业导向型、水资源开发与灌溉农业主导型等模 式;在中度石漠化区域推广人工造林与林业产业导向型等模式, 适度开展植树造林、人工种草和草地改良,调整种植业结构,形 成坡耕地与水土保持建设主导型、人工造林与林产业导向型、草 地建设与草食畜牧业发展型等模式;在重度石漠化区域推广封山 育林与生态修复主导型、生态旅游主导型等模式;极重度石漠化 区域采取生态移民、减少人为干扰自然恢复模式。打造石漠化综 合治理示范区(县),集成推广一批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和治理技术与模式,示范推广,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 量和建设成效。
(三)关于“加大投入,鉴于石漠化治理难度大、见效慢的 特点,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投资单价的建议。”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关于印发 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农经规〔2021〕1728 号)规定,明确西部地区人工造乔 木林、退化林修复支持标准分别为 900 元/亩、650 元/亩,草原 改良每亩 90 元。2024 年 5 月 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 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 规〔2024〕590 号)明确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西部地区中 央预算内投资比例为 80%(该办法不再明确营造林投资单价)。 2022—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我省石漠化综合 治理项目资金 30.83 亿元(其中 2022 年 16.7 亿元,2023 年 14.13 亿元),其中毕节市 8.13 亿元(其中 2022 年 5.37 亿元,2023 年 2.76 亿元),占比 26.37%,用于支持毕节市 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毕节市乌蒙山 东部(南片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等。 随着工程治理和自然修复的深入推进,剩下的石漠化土 地山高坡陡、缺土少水,立地条件差,治理难度大,现有的 投资标准较低,石漠化治理工作进入攻坚期。根据工作实际,省林业局主动开展林草工程成本核算调查,争取增加石漠 化治理投入和提高投资标准。在省级财政项目预算方面,我 省已根据工程成本测算并提高林草工程预算标准。比如,低 效林改造从每亩 350 提高到 550 元,森林抚育从每亩 200 元 提高到 500 元,草原改良从每亩 90 元提高到 200 元,林草 工程预算标准经省财政厅同意后,省级项目已按新标准执行 。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的建议我们将结合我省石漠化治理工作实际,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落实。
一是我局将更加强石漠化治理科学谋划,投资方面积极与相 关部委对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在石漠化治理投资中向牛栏江 流域、乌江流域倾斜。同时积极组织各市州申报林草工程和小水 利工程,充分用好用足国家“双重”规划的政策。
二是加强分类分层次分流域治理研究,继续编制完成《贵州 省石漠化分级分类标准》。做好“统一指导、分类规划”,采取多 种措施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攻坚克难啃下“硬骨头”。
三是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争资争项工作部署,积极联合 省发展改革委等加大向上争取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资金支持 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就提高生态保护修复石漠化治理项目中央 预算内投资各项补助标准继续向国家林草局及发展改革委汇报。四是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牛栏江流域、乌江流域等 区域石漠化治理工作;争取对治理难度大的石漠化区域不限制于 一次性工程投入,安排石漠化治理工程或者其他生态工程,巩固石漠化治理成效。
贵州省林业局
2024 年 6 月 27 日
(1.此件主动公开;2.联系人:吕晨阳,联系电话:18286008596)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07/t20240701_84935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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