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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泸州开展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6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泸州市开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研究所泸县基地、泸县现代农业种业园区海潮核心示范区、江阳区董允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泸州市泰丰种业有限公司、泸州市原生境桂圆种质资源基地等,采取“现场检查+暗访抽查”方式,实地检查国家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和国家级水稻制种基地建设,蔬菜种植基地育种、生产和运营,企业育种创新、种子质量检测,以及桂圆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点建设等情况,收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指出,泸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把种业振兴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高位推动种业振兴行动落地落实,取得了成效。同时,也要清醒认识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分析、精研举措、务实整改,依法推动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种业振兴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是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依法管种兴种,坚决打赢种业翻身这场硬仗。要依法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依法推进现代种业创新能力提升、依法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持续加大种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培育壮大本地种子企业、依法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全链条补齐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不断夯实种业振兴法治基础。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根据《条例》贯彻实际,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与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杨秀彬、夏雪、邹雪、冯军、吕勇参加检查。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dgz/zfjc/202406/t20240627_46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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