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发布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月28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6/t20240628_4378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休宁县人大举办皖浙赣...
2024-11-24第八期省人大代表暨市...
2024-11-24宣恩县高罗镇人大代表...
2024-11-24襄阳市襄州区程河镇人...
2024-11-24王蒙徽在襄阳调研时强...
2024-11-24巴东县茶店子镇人大助...
2024-11-2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
2024-11-24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
2024-11-24沈晓明:遵循国土空间...
2024-11-24
热门资讯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
2020-07-09原平轩岗煤电浩然煤业...
2020-08-20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
2021-04-27新来的病人不用中药,...
2020-04-16中央重磅发声:加快错...
2021-01-1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
2021-04-27阳奉阴违的轩岗煤电公...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