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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拟立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

发布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5月28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草案)》,拟以立法形式固化湖南防溺水工作现有成功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提升防溺水成果,进一步提高做好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工作的水平。

  近年来,湖南高度重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先后出台《关于落实暑期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湖南省预防学生溺水“九到位”》等制度性文件,建立了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防溺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3年学生溺亡人数在2022年较2017年下降90%的基础上,又比上一年下降30.3%。

  实践证明,安全教育是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有效手段。《规定(草案)》将20条工作措施中关于安全教育的相关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在安全教育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以期营造浓厚的氛围,有效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预防溺水的意识。

  《规定(草案)》在明确防范措施的同时,在家庭和学校应加强对中小学生游泳技能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父母及成年家庭成员应陪护参加游泳、戏水活动,政府、学校、社会应加强游泳、戏水设施建设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规定(草案)》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了相关责任:一是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的相关职责和指导、督促责任;二是明确了隐患排查、整改的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三是明确了学校在重点时段对中小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提醒责任;四是明确了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巡查责任。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建议,进一步明确父母、监护人、学校的责任,明确水塘、游泳馆经营者及河道监管者责任,加入生命意义教育的内容,增强中小学生对自己生命负责的意识。对于政府来说,要给中小学生提供安全、便宜的游泳场所,或者凭学生证免费进入的公共游泳场馆。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646840/55/13989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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