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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

发布时间:2021-09-0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决定将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是全省第一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体现我国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标志。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为使国家立法工作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从2015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分三批设立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采取座谈会、调查研究、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法律草案和其他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提供、反映立法涉及的相关情况和问题。

  近年来,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在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上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探索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确定15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与法律法规修改,对80余部国家、省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300余条,63条被采纳,充分发挥了接地气、聚民智、汇民意的作用。先后4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培训班、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地方立法座谈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不仅有利于认真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不断拓宽立法联系基层人民群众形式,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而且也有利于助推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推进法治驻马店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桥梁纽带作用,为国家立法工作贡献驻马店智慧和力量。

  编辑:谭敏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1/08-30/130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