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监督工作 > 正文

省人大环资委专题调研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4-05-20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4月23日至25日,省人大环资委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和部分环资委委员组成调研组,赴西宁、海东开展《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立法调研,并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省委2023年湟水河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西宁市一、三、六、湟乐、甘河和循化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海东市污泥及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等地察看污水、污泥、餐厨垃圾处理、箱涵溢流和雨污混流整改、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深入北川湿地公园和湟源响河、果米滩、巴燕等小水电站,实地查看违规取用水整改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基流保障、过鱼设施建设情况,详细了解湟水流域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小水电站分类整改情况。调研期间,分别在甘河工业园区和循化县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征求了两地有关部门对《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的意见建议,并听取两市环保督察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调研组指出,生态环保督察既是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全面体检,也是借势借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利机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环保督察和专项巡视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坚决扛牢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主动作为,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以《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为契机,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沟通协作,对表推进、对账销号,努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以督察和巡视整改实效回应群众关切,全力推动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供图:环资委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s://www.qhrd.gov.cn/gzdt/jdgz/202404/t20240426_2182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