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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言: 进一步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增强制度刚性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个年度备案审查报告已于2023年底亮相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认为,一年来,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党中央“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加大监督纠正力度,督促制定机关及时纠错、集中清理,工作富有成效。

  委员们认为,报告对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作了全面回顾总结,既有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完善,也有具体工作的深化提高,一些典型案例对外公布后引发热烈反响,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也充分说明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报告披露的10余件案例,是法工委2023年纠正处理的案例当中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法工委对每一件案例的审查研究都确保扎实深入,对于经审查违反宪法法律的规范性文件都坚决予以纠正,有力地维护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张勇委员说。

  同时,多位委员对下一步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周光权委员看来,备案审查工作的力度还需要加大,刚性还需要增强。“报告中多表述为‘有的地方’或者‘某些地区’,不指名道姓,这样的做法刚性不足,会造成一些地方边纠边犯、屡禁不止。报告也指出这些问题是以前反复纠正的,但还有一些地方存在类似问题。这就说明备案审查的刚性不够。”他建议,对问题突出的或者备案审查以后始终不改的单位予以点名。

  “备案审查工作很重要,专门委员会在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的时候,可以把相关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备案审查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形成合力。”许安标委员建议,在工作过程中,只要是结论明确、认识一致,就应该及时把相关精神释放出来,使法治统一的精神理念原则贯穿在全年宣传工作中。既要涓涓细水,长流不断,也可以集中释放,发挥集合效应,把两者结合起来。

  李宁委员建议,下一步,在贯彻落实好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好决定实施经验,推动条件成熟时制定相关备案审查法律。同时,加强对地方人大的工作指导与培训,提高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与质量,并持续做好备案审查的宣传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宣介好备案审查这一生动的宪法监督实践。

  “我国备案审查的体制和机制还有提升空间。”汤维建委员建议健全备案审查工作的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并完善相关程序,尤其是联合审查程序和专项审查程序。同时,强化四大审查方式的衔接性机制,进一步加强互动关联。此外,还应提升备案审查专家参与的幅度,建议建立专家名册,分门别类将相关的法案通过外脑来助推审查,同时提升公众的参与度,加大社会公开度,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朱宁宁)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jdgz/tqsybg/202401/t20240110_83514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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