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24日在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定不移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建设“四区一高地”,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推动全省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首次突破2000亿元、6000亿元,民生保障扎实有力,风险化解有序开展,财会监督持续强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财政总收入3665.19亿元,比2022年(下同)增收472.5亿元,增长14.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8.25亿元,为预算的103.9%,增收191.83亿元,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1221.75亿元,增收200亿元,增长19.6%;非税收入856.49亿元,减收8.16亿元,下降0.9%。加上中央转移支付3967.56亿元,以及一般债务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3852.52亿元,收入合计9898.3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2.83亿元,增支351.47亿元,增长6%。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3695.5亿元,支出合计9898.33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1.01亿元,为预算的102.2%,增收48.56亿元,增长8.3%,其中:税收收入293.12亿元,增收46.7亿元,增长19%;非税收入337.89亿元,增收1.86亿元,增长0.6%。加上中央转移支付3967.56亿元,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一般债务收入等3172.02亿元,收入合计7770.59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4.79亿元,减支9.05亿元,下降0.6%。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3328.14亿元,以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3017.66亿元,支出合计7770.59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82.04亿元,为预算的154.2%,增收240.78亿元,增长11.8%。加上中央补助24.18亿元,以及专项债务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1774.6亿元,收入合计4080.8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43.56亿元,增支30.7亿元,增长1.3%。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1737.26亿元,支出合计4080.82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2亿元,为预算的621.5%,增收209.99亿元,增长990.1%。加上中央补助24.18亿元,以及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637.41亿元,收入合计1892.79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46亿元,增支45.49亿元,增长36.1%。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29.84亿元,以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1691.49亿元,支出合计1892.79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5.04亿元,为预算的105.6%,增收25.95亿元,增长16.3%。加上中央补助0.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99亿元,收入合计195.8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3.26亿元,增支16亿元,增长16.4%。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82.6亿元,支出合计195.86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44亿元,为预算的106.9%,增收11.04亿元,增长9.6%。加上中央补助0.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26亿元,收入合计129.53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21亿元,增支5.11亿元,增长7.7%。加上省对市县补助8.02亿元,以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50.3亿元,支出合计129.53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38.3亿元,为预算的100.5%,增收102.93亿元,增长5.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18.36亿元,为预算的102.5%,增支140.32亿元,增长9.5%。当年收支结余219.9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14.85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01.53亿元,为预算的98.8%,增收59.77亿元,增长8.1%,其中:保险费收入614.57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52.78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34.18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97.34亿元,为预算的103.1%,增支71.76亿元,增长11.5%。当年收支结余104.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74.76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
全省政府债务限额16171.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840.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331.38亿元。省本级债务限额2473.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21.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51.38亿元。
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5124.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231.3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893.35亿元。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20.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38.2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82.37亿元。全省及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刚刚过去的2023年,极不寻常、极为不易。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力以赴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加快建设“四区一高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积极改善社会预期,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切实保障基层“三保”,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全省经济运行回升向好,不断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重点领域精准施策,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六大产业基地”。通过统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大数据发展、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等专项资金,利用新型工业化和新动能基金等共107.23亿元,带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投入112.47亿元,优化能源结构、做大能源产业,推进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打造从新能源电池材料到新能源汽车的完整产业链;推动数字经济转型发展;支持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产业备份基地。推动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投入科学技术资金80.56亿元,重点支持六大重大科技战略行动和向科技要产能专项行动,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长12%。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实现突破。调整支出结构,累计投入近6亿元,激励近800家规上工业企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595项新产品研发,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创新方式推进绿色发展。成功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多元投资绿色发展”主题论坛,推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领域绿色项目落地。论坛现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等13个,签约金额125.9亿元,推介贵州绿色优质产业项目36个,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落地投资5.35亿元。制定出台赤水河等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投入245.78亿元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武陵山区、苗岭、乌江重点生态区等生态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
(二)聚焦投资和消费发力,把扩大内需作为推动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发挥好专项债券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71亿元用于项目建设,聚焦“六大产业基地”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谋划项目,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仓储物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360个,为扩大有效投资、改善基础设施、补齐民生短板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撑。以项目建设引领优化投资结构。树牢“产业为先、项目为王、效益为本”理念,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推动教育、医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预算评审,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构建“事前源头管控、事中过程控制、事后评价监管”闭环管理机制。抢抓国家增发国债机遇,争取水利、气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国债资金275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53亿元,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恢复活力。统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开展民营企业技术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构建“国担基金—省再担保—原保机构”三级风险共担的融资再担保体系,安排2亿元省级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小微企业、“三农”业务风险补偿,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推文旅等消费加快复苏。统筹文化领域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产业基金等43亿元,带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投入17.64亿元,聚焦旅游产业化、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打造、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推动贵州从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跨越。支持“村超”“村BA”赛事开展及场馆安全提质改造。对批零住餐、电商等现代商贸服务企业年销售额首次突破给予奖励,筹集资金举办新春年货节,支持城市商圈、省级步行街以及各市(州)开展家电下乡、黔菜促销、白酒促销、展会促销、夜间消费聚集区促销等系列活动,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民生类重点支出42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8.2%,较2022年提高0.5个百分点。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35.96亿元落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4”政策。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以及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所需资金足额保障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达到1202.95亿元,增长4.1%,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始终保持第一大支出位置。持续推进实施教育“七大提升工程”,推动省属高校布局调整取得重大成果,4所高校建成投用如期开学。推进省市(州)共建高校管理体制改革,6所高校划转为省直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管。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筹273.48亿元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安排50.7亿元持续实施卫生健康“七个专项行动”,重点推进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6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县级公立医院专科、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以及乡村守护工程等项目建设,夯实五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好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补助资金113.21亿元,落实好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以及阶段性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3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8%、15%。统筹彩票公益金2.97亿元,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基层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增效等“一老一小”项目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统筹安排防灾减灾资金55.49亿元,支持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救灾、森林防火、水毁灾害修复、水库安全运行、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等重点工作,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灾减灾、以及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全力以赴守好守牢底线,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统筹各类资金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省对下转移支付3366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995亿元,增长15.8%,切实提升市县“三保”保障能力,帮助兜牢“三保”底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完善体制机制,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49.35亿元,聚焦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农村住房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领域资金375.33亿元,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324.52亿元,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规范资金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支持完成全省粮油储备任务。加大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提高粮食储备管理水平,降低粮食储备成本。统筹安排89.43亿元,支持17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推动油料扩种、促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开展财政系统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完善粮食储备和购销监管体制机制。保障能源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将省级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优化整合为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安排20亿元支持能源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支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能源保供。进一步优化调整支持现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奖补政策,对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煤电要素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天然气政府储备能力建设等项目予以奖补。
(五)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有力推进。出台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优化省对市县增量集中机制、深化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激励奖补机制等3个配套政策,构建“1+N”政策体系,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体制。聚焦让利市县、激发动力,通过增加市县煤炭资源税分享比例、减少省对市县收入增量集中额,市县收入增加30亿元以上。下达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补资金24亿元,调动市县发展产业、涵养税源的积极性,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预算管理制度持续完善。修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退出机制,强化绩效评审、执行控制和监督管理。出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执法执勤用车、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摸清四大类国有资产家底。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制定印发公务用车租赁、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考试考务费、专家劳务费等项目支出标准13项,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性。省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健全“五个结合、五个挂钩”的预算编制审核机制,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等一般性支出2.53亿元,收回存量资金15.02亿元。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收回不再实施的项目资金33.05亿元,为保障重大政策落地和民生事业发展腾出更多财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持续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力度,将评估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严把事中绩效监控关,紧盯部门预算项目和部分重点支出项目,实施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纠正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抓好事后绩效评价约束,推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围。
(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财经秩序持续好转。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实施方案,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扎实推进财经纪律重点问题、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发现并纠治一批违规问题,增强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实施,提升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绩效。实施全省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强化全过程常态化监管,严防资金闲置、挪用。对1488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27家会计师事务所、13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919家代理记账机构实施联合检查,加大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公示,规范全省财务秩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担当实干、奋发有为的结果。
三、202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2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支持推动科技创新,推进营商环境大改善和产业大招商,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统筹风险防范和稳定发展,为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研判分析,按照与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相匹配原则,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202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3%的预期目标安排,预计为2140亿元左右。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302.45亿元,以及新增一般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1132亿元,全省收入合计6662.45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5790亿元安排(含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相对固定部分),比2023年年初预算5620亿元增加170亿元,增长3%。年度执行中,中央非固定专项补助下达后,实际支出还会增加。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等872.45亿元,支出合计6662.45亿元。收支平衡。
2024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3%的预期目标安排,为649.94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450.87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1466.9亿元减少16.03亿元,下降1.1%。其中,省本级财力安排1038.16亿元、中央转移支付安排412.71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9.94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302.45亿元,以及新增一般债券、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县上解收入等603.6亿元,省本级收入合计为4555.99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0.87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2793亿元,以及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新增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以及结转支出等312.12亿元,省本级支出总计为4555.99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汇总代编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7.46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974.58亿元,下降42.7%。加上中央补助18.1亿元,以及新增专项债券、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424.82亿元,收入合计1750.3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4.1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8.48亿元,下降22.7%。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支出等666.26亿元,支出合计1750.38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43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188.77亿元,下降81.7%。加上中央补助18.1亿元,以及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新增专项债券收入、结转收入等387.6亿元,收入合计448.13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66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8.93亿元,下降20.1%。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37.22亿元,以及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支出、调出资金、结转支出等296.25亿元,支出合计为448.13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汇总代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22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10.18亿元,增长5.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3亿元、中央补助0.83亿元,收入合计204.3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2.2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81亿元,增长26.6%。加上调出资金、结转支出等72.08亿元,支出合计204.35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4.02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18.58亿元,增长14.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86亿元、中央补助0.83亿元,收入合计149.71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27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9.54亿元,增长41.2%。加上调出资金47.42亿元,省对市县的补助1.02亿元,支出合计149.71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汇总代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53.14亿元,增加114.84亿元,增长6.2%。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19.94亿元,增加101.58亿元,增长6.3%。当年收支结余233.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648.04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54.21亿元,增加52.68亿元,增长6.6%。其中:保险费收入631.1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59.64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63.47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39.3亿元,增加41.96亿元,增长6%。当年收支结余114.9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89.67亿元。
需要报告的是,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前,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我们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预安排部分基本支出和常规性项目支出。同时,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外,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不低于90%,专项转移支付不低于70%的比例,将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市县。
四、2024年财政主要任务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统筹各项资金资源资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支持抓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首要任务。加力推进“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继续统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业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建设“电动贵州”,高质量发展白酒产业,推进优势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助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落实电煤保供政策和安全生产财力保障,支持抓好煤炭产能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清洁能源,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算力激励政策,用好“贵州算力券”,支持开拓算力市场,做大做强算力产业。保障科技创新发展。调整科技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快优化科研资金管理方式,支持深入实施六大重大科技战略行动和向科技要产能专项行动,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做大做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实施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计划,加大对有研发活动潜力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全方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激发消费潜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等支持铁路、水利、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聚焦重点、优化结构”统筹财政资金,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落实增发国债配套资金。坚决落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按照“政策有支撑、建设有必要、财政可承受、资金有来源、建设有标准、实施有效益、风险能管控”原则,抓实政府投资项目提级审查,扎实开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算评审。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闭环管理措施,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着力扩大消费需求。支持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打造、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文化旅游宣传,积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以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为内涵,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创新资金支持方式,以项目为载体,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培育壮大电商等新型消费,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支持常态化开展联动促销,推动各地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推进黔菜产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在财政补助、政府采购等方面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专项资金供给和投向。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通作用,缓解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完善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费补贴政策,降低担保费率,完善反担保措施。“四化”等产业基金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确保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占比不低于40%。
(三)扎实做好重大战略部署财政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围绕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着力加强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增强脱贫地区发展内生动力。支持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持续为重点帮扶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投入,着力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支持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推进城中村改造,配合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定房地产投资。保障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探索乌江渝贵等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严格落实《贵州省赤水河等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加快构建流域一体化保护工作新格局。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地区绿色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外经贸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外经贸提质增效和外贸主体培育行动,开展组团出海拓市场,更大力度吸引外资。推动黔粤、陆海新通道、中欧和中老班列开行。通过注入资本金方式,支持民航产业和航空货运发展,促进货运物流降本增效。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中央产粮大县奖励制度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结合粮食储备规模,落实粮食风险基金预算,及时足额拨付政策性粮食储备补贴,保障粮食储备安全。加大省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动粮食仓储设施布局调整,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培育壮大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通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方式,多措并举稳定企业用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坚定不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继续推动实施“七大提升工程”,推进省属高校布局优化调整,加快完成省市(州)共建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基础教育学位供给保障,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支持现代化职业教育提质扩容,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继续推动实施卫生健康“七个专项行动”,强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经费保障,增加投入新建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县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扎实做好社会兜底保障。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救助和保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普惠托育机构托位建设,落实激励生育政策。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统筹财力支持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五)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支出执行、库款保障中的优先顺序。落实“三保”分级保障责任,建立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机制,强化运行监控和应急处置,严防发生“三保”保障风险。完善“三保”激励奖补机制,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全力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落实既定化债措施,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加强财会监督力度。着力推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地落实,聚焦财经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和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压实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将财会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管理和完善政策相挂钩,巩固财会监督成果,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深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协同做好粮食、能源、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六)推动财政治理效能稳步提升。持续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调整市(州)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关政策,以及省直管县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措施。完善省对县转移支付分配办法,落实好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奖补机制,激发市县发展产业内生动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提升收入质量。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深入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功能作用。强化“四本预算”统筹以及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完善预算评审、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预算执行管理、预决算公开,加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机制,持续加大预算评审力度,将评估评审结果作为科学安排预算、强化项目管理、优化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强化成本效益分析,做优做实重点绩效评价,延伸评价结果应用深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按照“应压尽压、应减尽减”“聚焦重点、应保尽保”原则,注重从预算安排的源头上“拧紧总开关”,省级预算编制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15%压减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结合项目实际、预算执行进度等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为保障重大政策落地和民生事业发展腾出更多财力空间。督促市县实行更大力度、更加严格的压减措施,筹集更多资金支持“三保”等重点支出。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作为、开拓进取,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以实干实绩为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贡献财政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jdgz/tqsybg/202402/t20240219_83819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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