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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2023年第31次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月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2023年第31次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月学习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李三旗主持。

  

  

  

  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凉山州金阳县山洪灾害作出重要指示、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精神及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会议、第十二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等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机关党组要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研究,坚持把政治训练贯穿机关干部成长全周期,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提高机关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研究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更好满足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不断优化教育培训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需要,分领域分专题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

  会议强调,要聚焦主责主业,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进一步完善细化立法规划,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从省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全面落实立法规划各项任务。(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伊航)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jgjs/jgxx/202309/t20230915_82415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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