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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条例》实施以来,省、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出台了配套政策,狠抓了工作落实,《条例》贯彻落实积极向好。2019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457954户,特别是去年在疫情严重影响下还新增423018户;从问卷调查情况看,92%的企业对我省营商环境表示满意;在国务院对东北地区21个城市评价中,哈尔滨市和大庆市分列第3名和第4名,市场主体的新变化以及企业、社会公众的积极评价,充分印证了我省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报告指出,我省营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重大问题统筹解决。全省共选聘特邀监督员2339名,设置652个营商环境监测站点。建立12346全省投诉举报呼叫中心,2020年查办投诉举报事项1005件,约谈单位和部门52个,约谈人员52人,追责问责11人,通报典型案例471个。

  报告显示,我省“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在深化简政放权方面,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2889项压减至1025项,非行政许可彻底终结,各设区的市自设许可全部清零,省级自设15项许可取消14项,向自贸试验区赋予省级权力589项。全省企业开办压减至2个工作日,试点完善简易注销改革,公告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压减至5个工作日。自贸试验区53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我省不断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制定实施了“并联审批”“一次办理”“不见面审批”“一会三函”“承诺即开工”“容缺审批”等制度,切实提升了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推动建立“标准地”出让制度体系,促进了项目开工落地。同时,全省政务服务与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网上可办率省级由82%增至97.8%,市县级由80%增至90.1%。全省共建立项目专班612个,设置首席服务员1920名,有力保障了一批项目实现当年签约、当年开工建设、当年竣工投产。为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打出“免降缓返补”政策组合拳,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36.9亿元。

  报告显示,我省深入开展“清赖行动”,坚决清理政府失信违诺事项,截至2020年底,纳入台账的12282项失信违诺事项,涉及资金143.52亿元,全部整治完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重点打击了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行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成省和13个市(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双公示”信息426.4万条,全国评估排名第2。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省社科院抽样调查统计显示,对“办事不求人”好评率为90%以上。

  我省持续强化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公正监管,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三年来,全省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3.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4%。

  报告同时指出《条例》实施中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平台系统稳定性兼容性不高且速度较慢,容错机制不健全、尽职免责不精细等突出问题,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建议。(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紫谦)


原文链接:https://www.hljrd.gov.cn/content.html?id=2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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