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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江苏省信访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人大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信访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表示赞成。大家一致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解决信访问题,有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省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整体质效不断提升,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环境。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江苏省信访条例》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访责任意识、信访工作合力、信访矛盾化解、信访秩序等方面还有短板和弱项,信访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更加突出解决问题的工作导向。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充分履行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职责,杜绝“拖”字诀,勇于面对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力争避免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演变为信访问题。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善于从群众的情况反映、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梳理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预防意见建议和具体化解措施,不断提升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更加重视强化源头治理。要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注重在日常工作中预防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工作中一旦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要立刻纠正、及早解决,最大限度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消灭在源头、解决在基层。要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立健全矛盾排查、纠纷化解、事故应急等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及时、就地、依法处理化解各类矛盾问题,避免矛盾扩散外延。

  三要更加坚决落实首办责任制。要严格规范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首接首办责任,着力提高信访事项的一次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首办工作人员要对初信初访进行甄别、弄清事实、找准症结,做好源头分类、分流,及时转送交办,加强跟踪督办,将信访事项化解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要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对于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多沟通、多协商、秉公办事,对于非理性上访行为,耐心解释、疏导思想,力争把初信初访问题及时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和问题属地,降低群众信访成本,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要更加注重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要坚持依法治访,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切实做到“三到位一处理”以法治手段解决信访矛盾问题。要树立正确信访行为导向,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对无理缠访闹访、牟取非法利益甚至聚集滋事、扰乱秩序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置。要坚持法德并举,加强道德建设和诚信管理,指导信访群众自觉维护信访信用,争取“案结事了”,实现“息诉罢访”,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信访生态。

  五要更加强调形成信访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管责任、主体责任,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凝聚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强化部门主责,加强协同配合,做到责任联动、工作联动、政策联动,形成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信访工作的良好格局。


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qwfb/syyj/202306/t20230626_554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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