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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审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报告——保障归侨侨眷权益 凝聚侨心侨力助力发展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人大

  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等。

  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加强对燃气设施规划与建设,增加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建筑规划时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预留燃气设施安装位置,满足用气场所的安全使用条件;明确燃气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并定期进行入户安全检查。针对历史遗留燃气设施底数不清等问题,二审稿明确燃气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燃气设施普查,形成基础信息地图,并与其他基础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二审稿还对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作相应规定,建立燃气经营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等的信用管理制度,依法归集和公示相关信用信息,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我省现有海外华侨华人约60万人,归侨侨眷约100万人。报告显示,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坚持普法先行,充分保障归侨侨眷各项基本权益,依法化解处置涉侨矛盾纠纷和案(事)件,积极主动为侨服务,凝聚侨心侨力助力发展,持续完善侨务法规制度。同时,检查组也发现不同部门的涉侨政策整合不够,华侨归侨侨眷侨企等身份认定的标准条件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定困难等问题。对此,报告建议,深化学习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侨务工作水平;强化为侨服务,进一步凝聚侨心侨力;完善政策法规,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础等。

  此次常委会会议还将表决《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议表决稿)》,此前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此次条例建议表决稿增加规定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和涉及监管职能交叉的行业、领域,政府应当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及时确定监督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增加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明确科研、医疗、检验检测等机构应当加强教学科研活动风险评估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完善人员安全准入和实验过程管理机制,对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回收等进行全周期管理,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等。


原文链接:http://www.hppc.gov.cn/p/30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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