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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我省已通过和审议的法规及下半年拟审议的立法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今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至7月30日,审议并通过了6部法规,对4部法规进行了二次审议,对5部法规进行了初次审议,对7部市、州上报法规进行了审查批准,稳步推进年度立法计划有序实施。

  

  已经审议通过的法规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湖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修改)

  湖南省通信条例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打包修改)

  

  已进行“二审”的法规草案

  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修改)

  水路交通安全条例

  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改)

  

  已进行初次审议的法规草案

  地方立法条例(修改)

  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修改)

  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修改)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修改)

  

  已审查批准的市、州法规

  常德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永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

  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

  长沙市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条例

  常德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

  长沙市沩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下半年拟审议的立法项目

  按照立法工作计划,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于将对水路交通安全条例、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地方立法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审议。对调整新增的“健全重大事项决定机制”此项目,则按立法程序抓紧做好立项论证起草审议工作。同时,加大对市州立法的指导力度,推进各市州年度立法进度。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2017/08/02/7253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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