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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次举办职务代表履职学习班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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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二期履职学习班在韶山干部学院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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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出席并作动员讲话。

  7月13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二期履职学习班在韶山干部学院开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剑飞主持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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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第一期学习班的学员,都是“基层代表”。

  他们,来自乡村、工厂、学校、科研前沿、企业一线。

  他们,学习的重点是怎么提升政治把握、建言献策、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自我修炼等五种能力。

  本期学员,则全是“职务代表”。

  他们,既是省人大代表,又是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或主政一方,或主抓一域,可以说是代表中的代表,关键中的关键。

  据了解,专门就职务代表进行履职培训,从全国人大到地方人大、从过去到现在,都未曾有过(这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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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代 表

  与其他代表相比

  在理论功底上更厚实

  在政治经验上更丰富

  在思维眼界上更开阔

  在实践能力上更突出

  在推动发展上更有力

  ……

  他们为啥要专门培训?

  重点是要进一步强化职务代表的制度意识、代表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保障推动人大高效能履职,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实现。

  图片他们要专门培训些啥?

  图片重点聚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邀请了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专家型领导授课,还专门安排了分组讨论和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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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专题辅导内容,可以看出,“法”是此次学习的重头戏。

  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开展个性化培训,希望通过本次学习班,进一步加深职务代表对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解把握,增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实际工作中真正把“法”的武器用起来、把“民主”的功效亮出来,以一地一域之光为全省民主法治建设增色添彩。

  他们如何更好地依法履职?

  是此次学习班重点要解答的问题

  一起来抄答案

  乌兰在动员讲话中勉励

  职 务 代 表 要

  立足“职务”特点

  发挥“代表”作用

  努力在依法履职行权上

  走 在 前

  作 表 率

  思想认识要更深

  自觉在坚定制度自信上走在前、作表率

  要更加深刻把握人大制度的政治定位。切实找准权力职责的本源、把握人大制度的定位,真正搞明白,手上的权力、肩负的责任来自于哪里?为谁履职?为谁行权?如何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真正打通?

  要更加深刻把握人大制度的实践功效。透过以“中国之制”支撑“中国之治”的成功实践,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始终坚定制度自信,更好发挥制度功效,在民主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更加深刻把握人大制度的时代要求。从党的二十大对发挥民主法治力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中,找到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主动去干的事情,知责明责、担责尽责,扎扎实实把民主践行好、把法治建设好。

  角色定位要更准

  自觉在强化代表意识上走在前、作表率

  要正确认识代表职务与其他职务之间的关系。人大代表是一项国家职务和政治职务。作为职务人大代表,肩负着政治和法治的双重责任。代表履职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要做好”的“必答题”,两种身份都不能忘,两份责任都不能丢,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要善于统筹本职工作与代表履职之间的关系。“职务”与“代表”,这两种身份不是割裂对立的,而是互促共进的。要找准两者之间的联系点、结合点,弹好钢琴、抓好统筹,既善于把代表工作嵌入到本职工作中去思考谋划,又善于从代表工作中发现做好本职工作的新点子、新法子、新路子,有效推动“职务”“代表”由“字面结合”向“有机融合”转变,实现“1+1>2”的效果。

  要科学把握人大制度功能与行政推动作用之间的关系。人大具有代表广泛、资源密集、地位独特的优势,很多话由人大去说、代表去讲,反而效果更好、更令人信服;很多事由人大去做,往往更能体现人民立场和全局视野;很多矛盾以法治方式去解决,往往成本更低,相对来说最没有后遗症。人大对于党政工作,不是挑刺找茬、而是加油助力,关键要摆上位、善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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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职成效要更好

  自觉在民主法治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

  一是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要更强。代表的履职能力越强、水平越高,人大制度的优势就彰显得越突出。

  要以“强学习”为基础。结合主题教育,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练好代表履职的基本功。

  要以“破难题”为导向。要聚焦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切的焦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高质量发展的堵点,找准高质量建议的“源头活水”,自觉把一地一域的工作放到全省层面去审视,跳出“本位主义”、强化大局意识,多提在全省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建议,在推动全省某一问题的解决中促进自身发展进步。

  要以“高质效”为追求。要以人大视角和法治思维,思考研究问题,既要立足个案去思考问题,更要从个案背后,找出那些能够反映法律法规、制度设计与基层实际之间的现实差距,从优化法制供给、完善体制机制的角度来提出建议,从根子上去推动解决问题。

  二是主动依法履职的意识要更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职务代表,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也是依法行政的责任人,更应成为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者和模范生。

  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带头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始终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深刻理解法律精神、领会法治真谛,把对法治的尊崇、法律的敬畏,转化为履职行权的行为习惯和行政理性。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习惯在监督下用权,以更加积极和开放的态度,接受同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克服特权思想,绝不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

  要自觉践行民主观念。带头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无论是决定重大事项,还是推进重大项目,多想一想群众的难处、听一听群众的意见、问一问群众的需求,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真正把政府“干”的变成群众“盼”的。

  三是推动人大工作的自觉要更强。职务代表既是人大工作的参与者,也是人大工作的推动者,在理解、支持、关心人大事业上,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在积极为人大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上,理应更加自觉、做得更好。

  党委领导同志,应重视发挥人大作用,把人大工作纳入全局一体谋划,作为绩效评估内容一体考核,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职。

  政府部门领导同志,应积极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威,切实增强落实法律法规和执行决定事项的自觉主动;自觉接受人大各项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运行;深化拓展平台渠道,积极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办实办好代表建议议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反馈。

  高校领导同志,应将参与立法与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推动湖南民主法治建设做好智力和人才储备。

  企事业单位、党外、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领导同志,也应积极为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献计出力、提供帮助。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646741/58/12864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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