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桃江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到南方水泥公司检查废气和烟尘处理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祁圣芳来到鼎盛建材了解企业转型升级情况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到久通锑业检查烟气防治情况
8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桃江,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祁圣芳率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国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跃宏、副县长刘武和县环保局负责人陪同。
省人大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灰山港镇的南方水泥、鼎盛建材,鸬鹚渡镇久通锑业等企业,了解废气排放与处理及烟尘治理设施运转的情况,并赴沾溪镇荷叶山桃花江核电项目厂址实地查看新能源筹建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实施以来,桃江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和审批,推动清洁能源改造,加强各类工地扬尘监管,并采取其他一系列措施,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逐年下降。2013年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平均值显示: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二氧化硫指标为0.032mg/m3、二氧化氮0.025mg/m3、可吸入颗粒物0.061mg/m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约为98.5%,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Ⅱ级标准限值;对比往年历史指标,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10年以来,桃江县人民政府关闭了345座规土法石灰窑、全县所有的18家小粉煤厂、46家违规涉锑企业;对益阳市万鑫水泥有限公司等所有的19家机立窑水泥企业进行淘汰,并积极引导企业转产转型;指导桃江县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完善冶炼烟气脱硫系统;督促全县265家餐饮企业设置了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器;将桃花江镇17.6平方公里的建成区划为烟尘控制区,对全县建筑垃圾和渣土进行了有效监管。
省人大调研组对桃江县在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桃江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人民群众留下一片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桃江打下良好的基础。(责任编辑:刘舒尹)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2014/08/27/7263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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