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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科技创新 河南高质高效推进开发区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赵檬 王怡潇)12月1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介绍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就《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

  汇聚民智 确保立法解决实际问题

  “做好开发区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现代化河南建设、实现‘换道超车’的迫切需要。”王新民介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开发区的真实情况,确保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立法工作组先后赴郑州、洛阳、三门峡、商丘、安阳、鹤壁、济源等市,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开发区实地调研,与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目前开发区改革发展情况和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

  王新民指出,在立法过程中,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最大限度、最广范围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征求意见。两次将《条例(草案)》印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省辖市以及省内高校、部分开发区等100多个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汇聚民智、体现民意的“直通车”作用,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为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我们将《条例(草案)》送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征求意见。”王新民说,10月9日,组织召开省直单位立法论证会,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1个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就条例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论证。

  聚焦科技创新 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王新民介绍,《条例》共九章六十九条,分为总则、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规划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保障促进、法律责任、附则。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定不移把科技创新摆在首位。因此,我们设置了‘科技创新’一章。”王新民指出,《条例》中一是明确开发区应当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政策链深度耦合,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支持企业实施关键技术攻关,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创业创新孵化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关于产业发展,为推动开发区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条例》在“产业发展”一章作出制度安排。一是加强开发区主导产业布局的统筹协调,从省、设区的市、开发区三个层面,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主导产业布局,避免同质化竞争。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发区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鼓励重大项目落地开发区,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群。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开发区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开发区规划建设产业数字化平台,推动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四是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鼓励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进入开发区盲目发展,鼓励探索建立零碳产业园。

  王新民介绍,土地问题也是在调研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方面,省政府组织对河南省开发区的四至边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重新划定,各开发区产业用地供给紧约束、紧平衡的局面将长期存在;另一方面,低效用地有待盘活,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土地闲置、用地低效,占用了开发区有限的土地资源。因此,《条例》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一条对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建立开发区工业用地保障机制,明确开发区内产业用地占比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建立土地利用综合评价机制和低效用地盘活机制,对强化开发区土地供后监管等作出规定。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3/12-15/189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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