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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立法守护红色印记

发布时间:2021-08-2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大网

  ●革命旧址整体环境应当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与革命历史氛围和场所精神相适应,杜绝庸俗化和娱乐化倾向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革命文物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毁、侵占、破坏、污损革命文物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歪曲、丑化、亵渎、否定与之承载的革命历史和精神的行为

  位于河北涉县的八路军一二九师纪念馆打造红色数字化展馆;唐山市丰润区潘家峪惨案遗址不断丰富展示手段;位于河间市卧佛堂镇屯庄村的白求恩手术旧址纪念馆等场馆免费开放,年度参观人次均超过十万……作为革命老区的河北省,红色资源数量多、种类全,特色突出,在全国位居前列。

  如何让革命文物焕发光彩,让红色基因融入人们的血脉,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走向深入?立法是最好的保护,保护是最好的传承。这是河北给出的答案。

  为红色根脉立法

  登记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82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24处;国有馆藏革命文物26129件(套)……在河北,每一处革命遗址的背后,都有一段峥嵘岁月;每一件革命文物的背后,都有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

  “精神是无形的,但可以通过革命文物等外化实物见证。”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说,有效制定实施相关法规是善用法治方式保护利用红色资源的关键。

  7月1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施行,为河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

  针对工作实际厘清各部门权责分工,《决定》从加强顶层设计入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建立健全革命文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制度。

  比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将革命文物利用纳入本行政区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发展红色旅游,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旅游品牌和红色旅游线路。

  此外,红色资源保护主体并不只有政府,《决定》鼓励社会参与。“红色资源传承弘扬、保护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党政部门以及群众团体,明确谁是红色资源的保护责任人,很有必要。”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靶向破解保护难点

  “《决定》的字里行间也有我一份心血。”石家庄市新华区革新街道天骄社区居民刘笑漩说起这话,很是自豪。她所在的社区,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确立的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杨金深告诉记者,教科文卫工委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在起草法规文本的同时,走进革命旧址、纪念馆社区等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并吸收相关意见。

  坚持开门立法,是确保红色资源立法“小切口、真管用、能落地”的具体方法之一。

  河北省立足省情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决定》明确革命文物实行名录管理制度,革命文物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布。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八路军一二九师司令部旧址、邢台抗大旧址、李大钊故居等一批列入名录的革命文物,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为保护责任人。

  “革命文物名录的制定和公布,是梳理本地革命文物家底的过程,也是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的必要前提。”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主任刘忠伟说。

  《决定》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难点。

  “在革命老区,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往往处于偏远山区,点多面广,且当地财力有限,资金缺口较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胡健说。

  对此,《决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为充分调动部门和个人积极性,《决定》明确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将收藏的革命文物捐赠给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等收藏单位,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捐赠者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为保护革命文物的严肃性,《决定》要求,革命旧址整体环境应当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与革命历史氛围和场所精神相适应,杜绝庸俗化和娱乐化倾向;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革命文物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毁、侵占、破坏、污损革命文物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歪曲、丑化、亵渎、否定与之承载的革命历史和精神的行为。

  让革命精神“火起来”

  西柏坡纪念馆,珍藏着一辆木制独轮小推车,看似普通的农家物什,却是革命战争时期的一种制胜“法宝”。

  淮海战役中,数百万支前群众就是用这样一辆辆独轮车,划船担担、牵引牲畜,为解放军运送粮食、弹药,救护伤员……每一位解放军士兵身后,就有9位默默支援的父老乡亲。

  红色文物的背后,深藏着动人心魄的革命精神、血脉相连的鱼水深情。为保护好红色文物,全方位呵护革命文物“活起来”,提升红色文化传播能力,《决定》从宣传方式、保护手段、利用方法等多个方面入手,让革命文物“活起来”,让革命精神“火起来”。

  “今年到6月已经接待游客5万人次,平均每天数百人,一个上午就来了16个团,10个讲解员都不够用了。”河北涞水县九龙镇山南村党支部书记王春革高兴地说。山南村所在的涞水县野三坡地区,是抗日战争时期平西根据地的腹地,这里分布着冀热察区党委、挺进军司令部、挺进剧社、挺进军兵工厂等红色旧址。

  因为活用红色资源,昔日藏在深山无人识的山南村,日子变得红红火火。目前,村里的十几处红色革命旧址得到了有效保护,成为传承红色基因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

  为强化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决定》鼓励依托革命文物资源创建综合性培训教育基地。明确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革命主题教育纳入必修课程,利用革命文物资源开展教育培训。在宣传方式上,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挥新兴媒体优势,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全社会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意识;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打造主题鲜明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

  最近,在全国第一个农村党支部诞生地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集党性教育、红色旅游、研学体验为一体的“星火台城”红色旅游景区很是热闹。“我们接待了比往年同期都要多的游客,平均每天1500多人次。”安平县委书记曹向东说。

  革命圣地百花齐放,红色旅游备受青睐,安平县只是其中一个缩影。如今,河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氛围日渐浓厚,助推越来越多的革命文物从“活起来”到“火起来”。

  “红色立法具有很强的积极意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红色资源和传承红色基因。”竹立家建议,时机成熟后可总结立法经验,在国家层面制定红色资源保护法,规范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传承等内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李继伟)

  原载2021年第34期《瞭望》新闻周刊


原文链接:http://www.hbrd.gov.cn/system/2021/08/23/1007485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