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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大:完善环保投入 防止治理成果出现反弹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法制网讯 记者韩宇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近日审议了关于辽宁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及措施的报告。

  “十二五”以来,辽宁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减排工作主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水体治理取得新突破,“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已基本完成。

  《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设定了涉及环境质量指标、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指标、环境安全及监管能力四大方面19项规划指标,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达到61.8;创建150个示范乡镇,1500个示范村等。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突出水、气、土三大重点领域环境治理,统筹抓好治污减排、生态保护、风险管控及环保科技产业支撑等10项主要任务。为完成“十三五”时期的环境保护目标,辽宁省将实施雾霾跨界污染生态补偿;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强化公众参与和科技支撑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认为,“十二五”时期辽宁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治理和保护的任务仍然很重。建议,环保要慎谈成绩,着眼长远;要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健全法律监督手段;增强环境综合治理意识,统筹考虑部署;要进一步完善环保投入机制,防止环境治理成果出现反弹;大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使其成为发展的新增长点;把环境保护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增强公众对于环境改善的获得感,补齐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环境短板。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9/201606/b146fb4c-bc8b-4a2d-a8fa-203473827fb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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