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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发言应力戒形式主义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依法监督的重要载体。提高审议质量,增强审议实效,是人大常委会履职的永恒课题。然而,一些地方存在的常委会审议发言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会议审议的质量和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会场上,有的发言者言不对题、离题千里;有的唱赞歌多、观点思路少;有的滔滔不绝、说的都对、但是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泛泛而谈、概而论之,很难引起重视;有的甚至一言不发。

  这些都是形式主义的表现,都影响着常委会审议质量。形式主义是"四风"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提高审议发言质量,也要力戒形式主义,做到"深"、"精"、"实"。

  力戒形式主义,要在"深"字上下功夫。 "深"就是要注重调研,了解情况。审议发言不仅是个人形象的展现,更是人大常委会整体素质的展示。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要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事实,弄清问题,深入剖析,并结合自己的专业背景,真正谈出有见解、有价值、有独创性的东西,避免审议时仅仅根据被审议单位提供的材料,泛泛"解读",或者待别人发言后,随声附和。与此同时,人大常委会要在会前将拟审议的有关材料送到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以便他们能够提前了解掌握情况,做好审议发言准备,这样既可以提高审议发言的质量,又可以节省审议发言时间。只有做到提前了解,提前思考,提前准备,才能胸有成竹,有的放矢。

  力戒形式主义,要在"精"字上下功夫。 "精"就是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审议发言要用简洁有力的语言,旗帜鲜明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尽量避免重复"一府两院"报告中讲过的内容,防止和避免罗列现象多、分析研究少和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的现象。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 根据审议的主要议题, 突出重点, 增强针对性。审议发言最终要变成审议意见转送 " 一府两院 " 进行办理落实。因此, 要把如何解决问题作为审议发言的重点,客观公正讲事实, 切中要害谈问题, 简明扼要提建议,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物。

  力戒形式主义,要在"实"字上下功夫。 "实"就是要紧扣实际,科学建议。审议发言的目的是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督促其解决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所提建议要尊重事实,尊重科学,坚持以大局为重、发展为重、民生为重,做到紧扣主题,不说题外话;熟悉情况,不说外行话;把握分寸,不说过头话。要实事求是,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便于整改,又便于监督,避免唱高调,喊口号,空洞说教,造成被审议单位无所适从。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7/201608/e55c3d15-30d0-4b73-b240-a5a2432f35a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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