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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审议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审议工作是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最主要工作。审议是对列入本级人大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讨论、研究,表明意愿和立场,并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活动。代表通过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就有关议案和报告的审议发表意见。代表应当围绕会议议题发表意见,遵守议事规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一般要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有的时候还要审议有关法律或者法规草案,审议有关重大事项的草案,每届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还要选举有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

  行使审议权,发表审议意见,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监督本级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工作。代表审议发言的质量关系到代表大会审议的质量,进而关系着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是否更加符合实际,更能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要高度重视审议工作,讲真话,力戒空话、套话,努力提高审议的水平和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3/201705/b6d0561b-fa79-4a83-8190-f56d6431eb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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